关于《霞浦县2021年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方案》的公示
发布于 2021-09-21 22:57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安排,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1〕1号)、《中共霞浦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霞浦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霞委振兴组〔2021〕5号),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2021年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就《霞浦县2021年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方案》公示如下:
1.2021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在霞浦县);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志愿到基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2021年全县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29个,其中:乡村振兴助理员16人,劳动保障协理员7人,社区防控协理员6人(具体用工单位及招聘岗位另附件)。
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工(编外),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工资待遇:大专毕业生3043元/月,本科毕业生3163元/月,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用工单位编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资金来源:工资按规定从历年结余失业保险金或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费由用工单位委托霞浦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按规定代扣代缴。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含农村脱贫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由用工单位委托第三方向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补贴外,其他项社会保险费和不符合社保补贴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用工单位承担,委托第三方代缴。第三方劳务派遣费用和招聘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承担。
(1)具备招聘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免冠彩照2寸5张,特殊人群需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报名(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报名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10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受理初审报名材料后,抄送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县人社局复核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应届高校毕业生,通知其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本次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政治、历史、文学、行政等综合知识,不提供学习参考材料。对不参加笔试、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考试资格。
(3)1个招聘岗位报名2人以上(含2人)的,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第一名的拟定为招聘录用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2人及以上并列第一名的,进行再次面试,最终以取得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拟定为招聘录用对象。
为了优先照顾安置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人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此类报考人员可享受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再加3分的优惠政策。
(4)对开发岗位无人报考的,可招聘有意愿调剂岗位的未录用报考人员。未录用报考人员以取得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名次顺序让其先后选择空缺的招聘岗位,并拟定为招聘录用对象。
(5)拟定招聘录用对象名单在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其体检,并对其进行政审。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为劳务派遣工(编外),用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委托用工管理协议,第三方(用人单位)与招聘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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