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会开会吵什么?议员有啥特权?
发布于 2021-09-22 01:44
德国联邦议会以臃肿,低效率著称,在西方各国议会中属于中规中矩的存在。然而,德国议会除了多数席位的党团联盟可以推举出内阁成员之外,还有很多职能。而这些在二战后由美国设定的复杂而繁琐的表决条款,也是限制德国再次发动世界大战的笼子。
德国联邦议会法定人数为598人。然而近年来由于各地选区议员产生的超额席位过多,联邦议会已经膨胀到709人。政党必须在全国得到至少5%的选票才能进入联邦议会。
成为联邦议员之后会得到很多特权,例如可以免费乘坐德国境内所有的公共交通工具,联邦议员不受刑事指控,联邦议员在议会中表决和发言也不涉及刑事违法,并且可以得到议员津贴,普通议员津贴在每月9542欧元,并且每月在柏林的办公室,公寓,旅行费用津贴共4318欧元全部免税。德国政府部长的津贴更高,每月15000欧元。
联邦议会还要进行立法,立法提议可以由联邦政府提出(例如:2021传染病防治法)德国联邦议会中的某个党或党团提出,或者由联邦委员会提出。在提出立法提议后,由法律涉及的联邦部门进行草案设计,之后联邦议会要进行第一次法律草案宣读。各党关于法律草案专业的议员都会就草案发表自己的专业意见(实在不懂这个领域的议员就可以回家或者坐着看戏)。一般反对党提出的法律草案,执政联盟的议员不会很多人参加初读,大部分都回家了。如果完全通过一部全新法律,第一次宣读和草案辩论一般会持续1年到1.5年。如果要通过一个细分领域的法律,那时间就会缩短到1-3个月。
随后各个联邦议员都会找自己党内的相关专家开会,讨论技术细节。专家们还要把专业意见变成傻子都听得懂的大白话给各位议员解释各种技术细节。专业意见讨论一般在每周二进行,之后周三早上各党派议员再开会讨论自己都听懂了什么,或者大家都没听懂,毕竟隔行如隔山,但是一定要统一媒体说辞和实际投票支持法案与否的问题。
之后联邦议会就会按各党讨论的草案进行第二次宣读。议员报告自己对于此法案的态度(也可能完全不懂演讲稿上写啥念啥)。
议员们会根据自己党派的立场进行攻击扯皮,反对法律动议的政党议员会提出千奇百怪的法律修正案(拖延时间战术)。一般来说,执政联盟发起的法律动议都会在这个阶段得到大多数议员的支持。反对党提出的法律修正案一般不会得到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如果第二次宣读后,执政联盟的议员对于法律条文没啥异议,就会在一周内进行第三次宣读,第三次宣读完法律条文后,整个议会开始表决。表决遵循简单多数,即同意法律的议员过半就行。而对于德国基本法的修改,则需要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
在联邦议会通过之后,一些关于各州的法律,要转交给联邦参议院再审。联邦参议院就是各州政府在中央的代表。如果州政府中执政党联盟多,那问题就不大,联邦参议院的审核就是个程序。然而,如果反对党州政府多,那可能就会被联邦参议院否决。发回联邦议会重审。
如果联邦参议院否决了某个法案,那么联邦议会就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来否决联邦参议院的否决。
之后立法程序就实质上结束了,之后的联邦总理签署法令,联邦总统签署法令都是礼节性的。然而联邦总统理论上有权利审查法律的违宪问题,但是至今还没有联邦总统敢用这个权力。
联邦议会还有紧急立法权,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和2015年难民危机以及2021年新冠危机时,议会就动用了紧急立法权,在一天内就要通过一条法律。但是紧急立法权需要联邦部委开会发动动议,牵头的部委必须向政府解释这条法律为什么如此紧迫。如果进入紧急立法程序,政府就要在前一天下午6点前向联邦议会主席递交申请。联邦议会必须在第二天8点开始全天开会,大家集中火力攻击扯皮。技术官僚组成的委员会在联邦议会大厦里聚集各个政党议员紧急开会统一口径。甚至到凌晨都要持续开会,各党的联系人员也会互相串联,协调各方利益,直到各党议员统一立场,开始投票。
如果紧急立法在第一二次投票都获得了三分之二议员的多数同意,那就不需要第三次投票,直接通过法律。然而最艰难的谈判就出现在执政联盟内部,例如默克尔在2021年2月通过新冠管制条例的时候,曾经出现默克尔,肖尔茨,索德尔闭门讨论计划下午5点结束,结果讨论到第二天凌晨5点。场外记者睡倒一大片,内场记者换班睡觉的奇妙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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