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教育专家解读新高考

发布于 2021-09-22 19:35


哈工大招生办公室主任邢朝霞:

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实现学生自身发展规划

日前,《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方案明确我省将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新高考实施后,高校选择全面性人才的依据是什么,学生应该如何做好生涯规划?为此,省教育厅邀请到哈工大招生办公室主任邢朝霞为家长进行解读。

允许学生根据自身规划和兴趣选择选考科目


改革方案中最大特点就是改变了过去简单的文理分科模式,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理论上根据选考科目的不同,考生可以最多分为12类。打破了原有的简单划分,为学生自由发展自由选择适合的选考科目提供了客观条件与现实基础。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的要求。作为“两依据一参考”中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表现的档案依据,是高校了解学生在高中阶段全过程综合表现的重要途径。

作为此次高考改革的重要目标,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的落实,核心任务就是充分利用考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考生进行系统、完整、科学的评价。我省全面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各中学将按综改实施方案统一使用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严格评价程序,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这一举措为高校完成招生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的科学选拔提供了现实基础。

改进招生录取方式,

增加考生志愿填报自由度



当前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是以院校为基本填报单位,我省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考生志愿将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这样的填报方式,极大地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由度。真正的让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由的选择学校与专业,打破院校界限,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不同院校的同一专业,更有利于学生实现个人的自身发展规划。

哈三中校长王明伟解读新高考

突出选择性 注重高质量

日前,我省发布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成为第四批进入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本轮高考改革,充分彰显了自主选择的教育理念,选择性是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学生自主选科、选专业,普通高中自主开设选修课程、设计管理模式,高校自主选拔人才。

新高考为学生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呢?为此,省教育厅邀请哈三中校长王明伟,为学生和家长解读新高考的多元化。

学生自主选择高考科目组合,

在选择中学会成长



“3+1+2”模式要求首选科目“二选一”,再选科目“四选二”,学生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拟报考高校和专业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任选。这种选科方式增大了学生的自主选择面,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原则,有助于学生实现个人理想。选择的过程,也是学生自我评价、不断反思、综合研判、慎重决定的过程,是学生成长的必经之路和宝贵财富。

学生自主选择学业内容,

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导向



新高考综合改革,新课程实施是关键。根据相关方案要求,普通高中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方案还规定,高中学校必须开设一定学分的校本课程(特色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要。“3+1+2”模式中,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课程,自主参加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在选择中既有必选限定,比如身心健康类、艺术素养类,要分别修满必修学分;又有自由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可以自由选择,但也要修到一定学分。学生不能只是学业水平达标,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也要达标。学校全程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高中毕业时,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该档案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学校创新管理模式,

更好完成育人使命



新高考模式下,由于学生选择不同课程,每个学生都有“个性化”的课表,原来单一行政班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出现的“教学班”与行政班并存成为必然。学校必须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办法,实行学长制、导师制、走班制等,让行政班的“固定”与教学班的“流动”完美融合,让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和谐共促,挖掘学校教育潜能,发挥最大教育价值,实现高考改革目标,完成育人使命。

高校招生加大选择权,

选择全面优秀人才



新高考实施后,高校可结合学校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

  • 自主规定考生考试科目,首选科目为物理、历史或二者任选,再选科目二科均有限定或只限定一科,另一科任选;

  • 自主确定选拔依据,可以依据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等选拔考生;

  • 自主设定培养目标、教育内容与管理方式,培养有自己高校特色的毕业生,同时,也为国家培养更好、更多的优秀人才。

高考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

增加选择和录取机会



“3+1+2”模式仍然采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得到更充分尊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

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周雪莉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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