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养老机构官方合同模板《北京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
发布于 2021-09-22 22:57
解读:
2021年7月,北京民政局、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1〕84号。
内容虽为示范合同,但内容详细,细节考虑得当,仔细阅读该合同,会发现政府已经充分站在长辈、家属和养老机构三方做了更加详细规范和约束,不再是单单的考虑某一方,里面细致到疫情期间隔离费用的收取,还明确了养老服务内容和收费资金保障措施,对双方的违约责任、退费条款、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还特别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同时,针对养老服务的特殊性予以特别提示,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比如:
②疫情期间的隔离费用根据隔离原因判定责任,谁的责任谁支付隔离费用。
③护理等级变更或物价变动的约束:如护理等级变更后书面通知家属7天内即不确认也不提出异议的,且接受服务的需支付相应费用;不同意产生的后果和风险由老人和家属承担;费用涨跌幅10%以上需要调整价格的要以政府统计数据为准,且双方都有权利;
④入住保证金不得超过月费的四倍;保证金被抵扣或使用后,收到通知后需补齐;
⑤银行转账的要原路返回;
⑥不得代管养老助残卡;
⑦未经机构允许不得带入电器;
⑧不得在房间和机构禁烟区吸烟;不得酗酒;
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⑩在甲方联系不到丙方或者丙方拒绝履行义务时,丁方即自动成为丙方,享受丙方的全部权利并承担丙方的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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