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这些青年集体,获得全国荣誉!
发布于 2021-09-24 05:57
近日
中国共青团网对外公布
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等
1881个创建集体
被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山东获奖名单如下
团组织独立开展部分:
法院系统
发展和改革系统
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公安系统
司法行政系统
自然资源系统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交通运输系统
水利系统
商贸系统
文化和旅游系统
卫生健康系统
应急管理系统
中央企业
海关系统
税务系统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广电系统
金融系统
供销系统
铁道系统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39”青年机车组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客运段上海动车组
民航系统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
据了解,此次命名表彰由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经综合考察、逐级推报、集中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
青年文明号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是面向职业青年群体,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理念,弘扬职业文明、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7年来,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守正创新,不断突出创建导向、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创建标准,在引领时代风尚、推动行风建设、动员青年建功、服务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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