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含政法干部
发布于 2021-09-25 11:11
南昌市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决定:
任命黄冬生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刘星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刘鸿斌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肖铁军为南昌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刘斯彬为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接受董立新辞去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吕清泉辞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刘炽辞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免去万秀奇的南昌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保根的南昌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贾彧超的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强的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萍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涂平贵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冬生同志简历
黄冬生,男,汉族,1967年11月生,江西都昌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南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省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食药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省纪委副秘书长、省纪委省监委办公厅主任,宜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星同志简历
刘星,男,汉族,1968年7月生,江西吉安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刘鸿斌同志简历
刘鸿斌,男,汉族,1967年3月生,江西永丰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肖铁军同志简历
肖铁军,男,汉族,1970年1月生,江西上饶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历任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禁毒总队副总队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宣传处处长,新余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进贤县
进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 9月24日决定:
接受邹敏琴辞去进贤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任命涂辉平为进贤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涂辉平同志简历
涂辉平,男,汉族,江西南昌人,1975年1月出生,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进贤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南昌市委统战部政研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市纪委正科级纪检员、纠风室副主任、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县级室主任,市纪委市监委第七室主任。
安义县
安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决定:
接受夏淼珍辞去安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晏水银辞去安义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龚飞霞为安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刘志成为安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龚飞霞同志简历
龚飞霞,女,1980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南昌县人, 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安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监察员,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三家店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办事处一级主任科员,安义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刘志成同志简历
刘志成,男,汉族,江西九江人,1983年12月出生,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安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副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共青城市
共青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决定:
接受林丹云辞去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姜绍华为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姜绍华同志简历
姜绍华,男,汉族,江西广信区人,1985年11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上饶市建设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上饶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上饶市委巡察办指导科科长。
井冈山市
井冈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选举产生: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伟
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晓华、刘坪红(女)、卢诗亮、王立新、彭见贤
三、市人民政府市长
廖东生
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建军、刘君、赖家福、王华明、谢飞跃、刘新(女)、邓志贤
五、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施小华
六、市人民法院院长
章建文
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军海(须报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江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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