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长跑细则与成绩查询

发布于 2021-09-25 12:07

为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文件要求,结合体育课教学改革,从本学期开始,大二学生开展“阳光长跑”活动,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阳光长跑”对象与时间

1.“阳光长跑”对象:我校全日制有体育课程的大二全体学生

2.“阳光长跑”时间:10月08日-12月31日。

每天具体时间段为: 6:00—7:30     15:10—18:00

二、“阳光长跑”打卡点、流程及要求

1.“阳光长跑”打卡点:

A点:龙川南苑4幢楼门口

B点:龙川北苑3幢南楼门口

C点:金湖艺术中心广场东侧

D点:金湖环路与崇正路交叉点

A←→B距离为600米;

B←→C距离为550米;

C←→D距离为 650米;

A←→D距离为580米;

A←→C距离为900米;

B←→D距离为850米;

学生每次跑步可选择任意打卡点为起始点。

2.“阳光长跑”打卡流程:

到达监测点 → 刷一卡通 → 通过认证 → 到达下一个监测点。

3.“阳光长跑”要求:

“阳光长跑”次数:每个时间段最多跑1次。每学期44次及以上为优秀,28次为及格,28次以下为不及格。

“阳光长跑”距离:每次女生至少1700米;男生至少2300米。未达规定距离,不计该次有效次数。

“阳光长跑”速度:每次女生跑步平均速度为1.5—5m/s;男生跑步平均速度2—5m/s。未达规定速度范围,不计该次有效次数。

三、“阳光长跑”与体育课成绩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文件的精神,将“阳光长跑”纳入体育课程评价体系,鼓励学生积极进行课外体育锻炼。

“阳光长跑”成绩计入学生体育课程成绩,占体育课成绩的40%,共计40分。

四、“阳光长跑”违规处理与免修办法

1.违规界定:

找他人代跑、替他人代跑、使用交通工具代步者以及不配合监督同学查岗,拒绝提供本人信息者。

2.违规处理

找他人代跑、替他人代跑、非正常跑步等,报公共基础学院军事体育教学部,其成绩以零分记。违规行为严重者报学校教务处严肃处理,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六条第8款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处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3.免修认定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提出免于执行《阳光长跑》的申请,同时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或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公共基础学院教科办核准后,改上体育保健课。

五、实施“阳光长跑”的职责分工

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公共基础学院军事与体育健康教学部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工作,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协同配合。

1.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

2.军事体育教学部负责“阳光长跑”的组织实施、成绩评定、统计、分析。

3.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

4.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及监卡管理人员负责“阳光长跑”的纪律管理.

六、注意事项

2. 人脸信息录入及测试时间:即日至10月7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并测试。录入人脸信息后第二天可在机器开机时间:上午6:00-7:45下午15:00到22:00到任意机器上测试人脸识别是否成功。如在测试过程中机器识别失败,可以当天更换照片,隔天后可再次测试,10月7日后机器开机时段恢复成跑步时段,人脸照片将会锁定。

5. 2021年10月8日-2022年1月7日,每周一、三、五中午12:30-13:00,阳光长跑咨询中心会开放(咨询中心地点:田径场器材室对面),若有任何有关阳光长跑的疑问都可以在这几个时间段里来咨询。

七、附则

本细则由公共基础学院军事与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  阳光长跑路线示意图

来源:公共基础学院·军事与体育教学部

排版:吴子勤

编辑:黄   靖

审核:傅卫东、罗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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