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助学.倾力筑梦】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09-26 13:32

倾心助学  倾力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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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阶段资助

致家长一封信



1.免保教费
资助范围: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对象:在园孤儿、残疾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相对贫困、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或幼儿家长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学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2.政府助学金
资助范围: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对象: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30日前,幼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3.残疾学生补助
资助对象:持有合法有效《残疾证》的残疾幼儿(限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含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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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流程



1.资助会议: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认定小组、评议小组;
2.政策宣传《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
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发放、填写、收回,同时提供困难证明材料,附在《认定申请表》后面;
4.评议小组评议:以班级或者级部为单位,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日常消费等情况进行困难程度排序,上报认定小组审核;
5.认定小组审核:汇总、审核评议小组的结果,统筹各个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名单和档次,上报幼儿园资助领导小组;
6.领导小组审核:对认定小组认定的名单、档次审核、或调整,最后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填写《环翠区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8.学校汇总、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情况调查汇总表》;
9.上交材料。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我园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做到工作细致,精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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