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社保交了12年,怎样才能办理退休?

发布于 2021-09-26 15:01

到达退休年龄,社保缴费12年,要想办理退休手续可能会比较麻烦。一般来说有三种方法,能够保证领上养老金。

第一种方法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退休基本条件是: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需要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满15年才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也就是说缴费12年,还需要再缴三年才能够领取养老金。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讲,这相当于晚领了三年养老金,人的未来寿命又不确定,人们非常担心刚刚退休就去世了怎么办?所以,一般都不会选择延迟退休。

第二种方法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了另外一种形式,那就是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60岁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然后领取养老金。所以,也是对无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一种折中办法。

国家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两种保险在进行合并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会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方式计算待遇。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非常低,而且没有考虑到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所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不划算。

第三种方法

至于第三种方法,实际上就是补缴养老保险。在2016年以前,全国养老保险的主要目标是扩面,也就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为了吸引养老保险参保,各地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尤其是一些各种各样的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一些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或者其他用工形式的劳动者甚至失地农民,通过各种政策转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比如北京市允许档案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就业中心档案机构的人员,从1992年起补缴养老保险。

2016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通过事后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细心的人会发现,文件中说对符合国家规定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什么补交养老保险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实际上就是因为企业违法行为导致社保没有按时缴纳的,职工通过维权,通过劳动监察、社保稽核部门、税务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应当补缴社保的,可以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保补缴并没有有效期。所以对于老年职工来讲,以前如果在某些单位工作过,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有关执法部门补缴社保,这样也可以顺利退休。但是如果过去一直是自己工作,属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那就没办法了。

所以说,一般来讲我们只要工作就应当缴纳社保,这既是职工应该享有的保障,也是职工应该尽的义务(劳动法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保),否则吃亏也是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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