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双减”政策下,学校应做好教育评价的“加法”
发布于 2021-09-26 15:18
【华人校长 世界眼光】
糜荣华,中学高级教师,曾任中学、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校长,2003年起从事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区域教育研究和管理工作,先后任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教育研究中心书记、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等职。
2021年7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双减”政策,是当下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双减”政策明确,学校要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上发挥主导作用。在“双减”政策下,要调整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结构,既要做好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减法”,又要做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加法”。就学校管理而言,“教—学—评”是教育活动的内循环,评价是牛鼻子,尤其要做好教育评价的“加法”。
补齐课后服务评价。《实施意见》对全省推进课后服务的时间、范围、课程、师资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的基本准则。但就学校实践而言,要解决课后服务评价的短板问题。一要注重服务课程开发评价,评价学校能否围绕“作业辅导+社团活动”总框架,将“作业辅导”与“实践参与”“个性成长”“特色培养”有机结合,开发“菜单式”课后服务课程,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二是注重作业辅导评价,评价教师能否解决学生遇到的共性和个性化问题,指导学生有效复习、预习、课外阅读和完成家庭作业等;三是注重社团活动评价,评价指导教师能否充分利用学校特色资源,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缓解学业压力,挖掘学生潜能,培养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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