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微解读
发布于 2021-09-26 17:04
新时代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它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重要法宝,
一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
二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
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重要任务是促进“五大关系”和谐,实现“四个服务”,即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鲜明提出“三个明确”,即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明确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 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
第三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第四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第五 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第六 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第七 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八 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条例》规定,党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是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抓手,要加强领导小组与民族、宗教、侨务、民营经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机制的衔接,形成领导小组议大事,各领域工作机制抓日常的格局,使统战工作由“部门视角”上升为“党委视角”。
《条例》规定了12大类工作范围: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作了完善,指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强调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参加政党协商。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民族工作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宗教工作要加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要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港澳台统战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广泛团结港澳同胞,发展壮大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条例》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一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四类群体,强调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增加了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一章,强调要致力于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来源:微说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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