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惠企政策“干货”解读⑦|“亩均论英雄”领跑者有何优惠?加强工业用地保障有哪些政策?
发布于 2021-09-26 20:39
推动要素市场化交易,落实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要素分配与区域“亩均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差别化要素配置,加收的水、电等费用,可统筹用于区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行业领跑者活动,对被评为省级、市级亩均效益领跑者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进档的差额奖励)。
积极开展薪火传承、经营管理研修班、赴国内外标杆企业考察学习、专项业务等培训活动。
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参加EMBA等研修班的,结业后凭学习培训费发票给予40%补助,每家企业单项最高不超过3万元;
功勋企业或上一年度“纳税二十强工业企业”给予50%补助,每家企业单项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经认定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领(创)办的企业,从认定当年起,给予不超过3年的贴息补助;补助金额按该企业当年实际付息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及该贷款基准利率(以兑付时点人民银行发布为准)计算;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兑现时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获评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的,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五星级园区、省四星级园区、年度市级示范园区的小微企业工业园,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进档的差额奖励)。
确保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
对规划工业用地用途已调整但暂不实施的区域,可允许实施技改及新建扩建工业项目。
每年盘活的低效用地,优先支持工业发展。
对列入“456”先进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重点企业、数字经济及“2211”培育工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等优质项目,其用地指标优先予以保障。
对符合省、市、区产业导向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详情请看原文:《台州湾新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编辑|李娜
责编|陈韬
签发|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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