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于 2021-09-27 10:13
根据《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清远街1号)313办公室。
工作人员岗位入围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中层人员岗位入围人员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安排
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须同时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2)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二)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务必带上手机,戴好口罩,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经验码、测温后,有序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考点。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和候考时,除核验身份按要求摘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如考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以及其他尚处在医学管理期间的对象,近14天有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省份(目前是福建省、黑龙江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前21至28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至35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以及省外和近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考前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附件:
1.丽水市公交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个人健康申报表
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内容来源:丽水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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