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程资讯】关于契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发布于 2021-09-27 12:02

分割房产,如何缴契税?

注:本文由景程财经培训学校雷敬斌校长供稿,更多交流可以加入QQ群号985427210或微信18507713077

导读要点

1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发生土地或房产变更免征契税。

案例:2021年10月1日,张先生和李女士共有两套房,欲将其中一套房(A房)转给老黄,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为800万元,需要交纳契税为800*3%=24万元;

  1. 2021年10月8日,张先生和李女士因A房离婚,将A房分割给李女士,李女士取得A房免征契税;

  2. 2021年11月8日,李女士和老黄结婚且未做婚前财产证明后,A房变成了李女士和老黄的共同财产;

  3. 2021年12月8日李女士和老黄离婚,李女士取得老黄给予的800万元分手费,A房子分割给老黄,免征契税;

  4. 2022年1月8日,李女士带着800万元(暂不考虑增值税)和原来的张先生复婚,省下24万的契税。

风险提示:万一老黄和李女士动了真情,张先生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啦

2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享受对象:仅仅是“城镇职工”;

(2) 第一次;

(3) 共有住房。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

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21-08-2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四、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涉及的文件及条款见附件1。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附件2:废止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附件3: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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