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在通行的成本会计体系的处理方法的原因,一线人员工资福利作为直接人工费列入营业成本,而公司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的支出则列为期间费用。这就容易造成一种错觉:降低一线人员的工资水平(如用新手取代有经验的员工)可以有效降低成本,而一线人员因为能力不济、流动率过高等而对于管理资源的过度占用(如更多招聘活动、更多培训、更长的试用期评估等)则不会反映到成本上。 但对于管理者来说,“成本”是一个经济学术语,而非会计术语。因此,判断人力成本的水平高低不能局限于工资福利水平的高低,而应该分析提供物业服务的整个完整的经济活动。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中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他说如果只有一个农民获得丰收,那他的收入会增加;而如果所有农民都获得历史性丰收的话,那每个农民的生活都将更糟糕。这一现象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合成谬误”(Fallacy of Composition),其核心逻辑是,对于局部来说正确的做法,对于整体来说可能是错误的。如果局部成本和总成本之间只是一个简单的加法关系,那么努力降低任一局部成本都会使得总成本降低。但不幸的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组织,其局部成本之间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某一局部成本的降低往往是以增加其他方面的成本为代价的。而人力成本就是这样的典型局部成本。管理学的经验很早以前就告诉我们,工人流动率高会给企业带来非常惨重的损失。这同样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笔者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粗略测算,一个岗位的流动成本大约为该岗位月薪的4倍左右,而对于一些关键性岗位和富有经验的员工,其无形损失更大。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通过不买或少买社会保险、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不发加班费等方式降低成本,则会带来法律风险。尤其是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员工维权意识的增加、信息传播效率的提高,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劳动仲裁、诉讼案件呈现爆炸式增长态势,占用了企业大量的管理资源,经济成本极高。那么如何处理这个当前物业服务企业普遍面临的棘手问题呢?最好的答案是回顾一下亨利·福特在大约一个世纪以前如何解决工人流动率偏高的问题。1914年,福特汽车公司的工人年流动率达到了创纪录的500%以上,而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提高工资会大幅度降低公司的利润”,而亨利·福特最终决定把技术工人的日薪从80美分提高到5美元。结果是一年之内,利润几乎翻番,此后几乎无人愿意主动离开,而一旦出现岗位空缺则应聘者蜂拥而至。这个案例的启示意义在于, 有效的人力成本控制可能并不是意味着薪酬压缩,而是持续增长,并且具有相对的竞争优势。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提高单位时间或者单位工资的产出和利润,另一方面则可以稳定现有员工,同时吸引行业优秀人才加入。前者体现为人力成本增长的同时,人力成本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或降低;后者则体现为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和企业综合实力的提升。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把人力资源部变成招聘部、以高流动率换取低人力成本、以低薪换取利润空间的逻辑看似合理,实则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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