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三: 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标准
发布于 2021-09-27 15:53
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三: 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标准
(一)工程人员须经职业培训,持有相关的上岗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二)遵守职业纪律,言行举止文明,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
(三)公共部位
1、每年一次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业委会,并安排专项修理。
2、每月一次巡视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
4、每年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清扫、疏通,每年二次对雨污水管道、污水专用检测井进行疏通清淤。汛期每天巡视,及时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设置有餐饮的小区,督促商户每月两次对污水专用检测井进行清捞。
5、每月一次巡视街坊路面、侧石、围墙、窨井、健身设施等,要求无安全隐患。
6、对小区内的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
(四)公共照明
每周一次巡视公共照明设备,保持亮灯率在95%以上。
(五)消防设施、设备
1、有专业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2、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保证其运作正常。(如有)
3、消防栓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基本完好。
4、每季度检查一次消防水带,确保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5、按规范配备灭火器,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避雷设施
每年一次检查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电子防盗门
1、每月定期保养,保持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2、楼宇对讲系统不定期进行保养,保持对讲功能正常,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如有)
(八)监控系统
不定期进行测试和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储存、回放功能正常,保存期30天以上。
(九)电子围栏(如有)
不定期进行测试和保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
(十)电梯(如有)
1、由专业维保单位养护,每半月开展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小区电梯数量超过40台的,要求维保单位在小区内或3公里范围内驻点,在小区内存放一整套电梯的常用配件,保证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等功能正常。
3、电梯发生故障时,专业维修人员半小时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人员在二十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十一)供水系统
1、每日对供水系统设备检查一次,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每年保养一次水泵主机。每二年至少一次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对泵房地面进行油漆。保持泵房整洁。(如有)
2、高层房屋每年二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如有)
(十二)门口道闸
按规定做好养护,发生软件及易损易耗件设备故障24小时内修复,其它故障72小时内修复。
(十三)设备台账
所有设备应建立设备台账,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一)绿化工遵守职业纪律,言行举止文明,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
(二)花坛花境一年至少二季有花。绿地内无明显空秃,发现空秃及时补种,不适应生长环境的地被、灌木及时制订更新方案报业委会。有基本的绿化档案。
(三)树本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有虫株率在10%以下,基本无大型杂草。
(四)绿地内无垃圾和陈积堆物堆料、无车辆侵占等现象,无明显人为损坏,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运。
(五)草坪修剪每年五遍以上或者草坪草高度不超过20厘米。
(六)乔灌木每年按规范修剪一次,绿篱、球形植物每年修剪三次以上。
(七)发生乔木倒伏及时扶正和加固。发现明显病虫害及时灭杀。
(八)绿地切边宽度不得大于15厘米,深度为15厘米。
(九)土壤板结时及时松土施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一)保洁人员须经职业培训,能掌握物业保洁的技能。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二)遵守职业纪律,言行举止文明,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
(三)保洁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四)楼内公共区域。
1、地面
隔日清扫、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一次,每周拖洗一次。隔天捡拾保洁一次。
2、楼梯扶手每周擦抹二次以上,栏杆、窗台每半月擦抹一次。消防通道里的楼梯扶手每周擦抹一次,栏杆、窗台每月擦抹一次。
3、楼道
墙面每半年集中除尘一次。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有乱堆物、乱停放的报管理处,由小区经理联同居委会、业委会一起整治。
4、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每半月擦抹一次。
5、天花板、公共灯具
每半年除尘一次。
6、门、窗玻璃
门玻璃每月至少擦拭一次,推拉式和平开式窗玻璃每三个月擦拭一次,外推式窗玻璃每半年擦拭一次。
7、天台、屋顶
天台、内天井每半年清扫一次,屋顶(含楼幢入户门的挑檐、顶篷)每年清扫一次。
8、垃圾收集
居民自行分类、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也可按物业管理需要配置分类垃圾收集桶。
9、电梯轿厢(如有)
隔日擦拭一次,每日清扫一次,操作板处无污迹、无灰尘、无乱张贴、无异味。
(五)楼外公共区域
1、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保持地面、绿地清洁。明沟每半月清扫一次。
2、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健身设施
每半月擦抹一次,表面无污迹、无破损(除公共灯具外,发生破损及时报居委及相关部门),宣传栏内无非公益性广告。
3、垃圾分类、清运及垃圾箱(房)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分类容器,标识、宣传栏齐全,垃圾分类投放、驳运管理达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桶)须做到有门、有盖、密闭、清洁,无乱张贴。垃圾箱(桶)整洁、无缺损,保持垃圾箱(桶)周边清洁。垃圾箱(桶)每日擦抹一次,不套袋的每二天冲洗一次,6—9月每天冲洗一次;套袋的每周至少冲洗一次,6—9月每周至少冲洗二次。垃圾房每日清扫、冲洗一次。
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有固定堆放点,无压绿毁绿现象,无混入生活垃圾现象,建筑垃圾袋装化,绿化垃圾装袋或捆扎,集中整齐堆放,并有临时堆放点标识。有建筑垃圾堆放点的,不超过堆放点的围墙高度;没有堆放点的,累计满一车必须清运(以该地区政府确定的垃圾清运单位车辆荷载为准)。
4、病媒生物防控
结合环境卫生清洁,开展孳生地清除工作,不出现明沟、垃圾等积水现象,清除蚊虫孳生环境;及时清理绿化带等区域的宠物粪便、食物残渣,消除苍蝇孳生环境。
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有条件的单位可自行开展,或委托专业除害机构进行。蚊蝇繁殖高峰时节,根据蚊蝇密度情况,对地下车库、绿化地带及垃圾箱房等重点场所定期进行药物喷洒;定期清理垃圾箱房、地下室等老鼠孳生环境,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灭鼠工作,填补绿化带鼠洞。有一定数量的病媒防制设施,3-5月设置灭蚊缸、3—11月设置捕蝇笼、全年设置毒鼠盒,管理基本到位。
(六)配合、协助居委、业委会整治“僵尸”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乱涂写、乱招贴、乱晾晒、乱停车、乱堆物、乱设摊等现象。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
(一)公共秩序维护员身体健康,经职业培训,能掌握保安工作的职业规范。持证率不低于75%。
(二)公共秩序维护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三)公共秩序维护员配备对讲机装置、警棍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四)公共秩序维护员能妥善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五)小区主出入口应保证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在岗,早晚高峰时段有立岗服务。
(六)门岗保安应熟悉常住业主的车牌,做到有交接班记录和来访车辆、来访人员的登记记录。保持出入口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外来人口随意进入小区。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出门记录。
(七)巡逻岗每二小时巡逻一次。GPS系统功能正常。巡逻时遇到异常、突发情形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接到火警、警情,保安员应在五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八)发生刑事、治安类案件后,应根据闵行区平安家园三色预警要求增加巡逻力量或巡逻频次。
(九)小区视频监控信息至少保存30天以上。
(十)应有火警、水警、警情相关应急预案或措施,每年参加社区相关应急演练。
(十一)车辆管理
1、小区交通指示标志清晰、明确。
2、地面停放车辆有序,及时处理乱停放的不规范现象。
3、对车库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更新,场地整洁,照明光照度充足,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危险物品存放。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业主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按照《上海市闵行区新闵小区管理规约》第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制止:
(一) 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或要求业主改正恢复原状;
(二) 报告给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物业管理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二)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 破坏房屋外貌;
(四) 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五) 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 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七)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 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 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
(一)管理处设置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必须的办公设备,如电脑、税控机、POS机及电话等。在小区公告栏内,公示小区经理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人员
1、小区经理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历,管理思路清晰,有组织管理能力。
2、能服从党组织领导,和居委会、业委会、业主代表沟通顺畅。
3、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天八小时,在江川东路863弄1号底层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日在建设路26号一楼大厅进行业务接待;如遇暴雨、台风橙色预警在小区管理处值班。
(四)日常管理与服务
1、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备有物业服务合同供业主查阅。
3、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报告并记录。
4、物业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内完成(特殊事项除外)。
5、运用智慧社区等APP管理软件,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业主交流平台。
6、运用财务软件,对物业管理费、公益性收入及维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7、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及维修计划,对有关公共设备设施养护维修没有达到标准的,应当向业委会、居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分析原因及整改方案,经合法流程后组织实施。公共收益每季度归账并公布简要清单。每半年公布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收支账目。
8、可采取走访、问卷调查、微信及智慧社区APP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
9、有二种以上便民(有偿)服务项目。
10、每年有重大节假日布置,有社区文化活动。
11、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或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违章、群租、居改非等)进行劝阻、制止或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应急预案
至少有十六项应急预案或措施:
(1) 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2) 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3) 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4) 雨、污水管道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5) 防台防汛及其他突发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6) 电梯困人应急措施;
(7) 入室盗窃事故应急措施;
(8) 车辆失窃应急措施;
(9) 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
(10) 居家报警时的应急措施;
(11)水箱二次供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12)监控中心发现警情处理程序;
(13)接报刑事、治安事件处理程序;
(14)遇触电事故、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15)遇爆炸物或可疑物品处理程序;
(16)公共设备设施原因造成事故的处理程序。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