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祥、翟永平:如何解读碳中和下的行业与投资? | 复旦金融精品课
发布于 2021-09-27 18:24
全球气候问题正在掀起一场碳中和以及新能源的革命。2020年9月,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明确表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张中祥教授首先从行业的角度分析了碳中和的减碳路径与投资前景。从煤炭行业来看,煤电装机量必须在“十四五”达峰,并在2030年后快速下降,到205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预计降至个位数;从电力部门来看,电力部门要在2050年前实现零排放、2060年前实现一定规模的负排放,才能支撑整个能源系统实现碳中和;从光伏行业来看,“十四五”时期光伏平价上网时代将正式开局,“无补贴、不限量”将造就产业新格局。截至2020年9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23亿千瓦,未来光伏产业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作为亚洲开发银行能源部门总监,翟永平博士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对碳中和目标进行了分析。他首先提出,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需要做的就是推动新技术,如光伏、新能源汽车等在各国的广泛应用,实现这一目标的先决条件是要有足够的资金。开发银行在提供融资的过程中比较重视商业逻辑和发展逻辑,但当前这两种金融逻辑都无法很好地运用到气候变化问题上,也就是说现有开发银行无法满足碳中和的金融需求。对此,翟永平博士指出,实现碳中和需要有全新的开发性的金融逻辑,要以新的气候变化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巴黎协定》为目标支持包括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具体来看,需要提供足量的数万亿级的超长低息、无息的资金;学会做“减法”,如帮助高排放电厂退役,推进减碳过程;支持“不成熟”的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等等。
2021年7月16日,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这意味着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拉开了序幕。在随后与魏尚进教授的对话环节中,三位教授就碳排放与碳定价的话题进行了讨论。魏尚进教授提出,现有的国际组织可以把重心从碳金融转移到碳财政,重点做好技术援助,其中一个重要手段是推动碳排放权的交易。张中祥教授则更倾向于实施可操作性强的碳定价机制,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生产者减少碳排放。一旦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起来,既能解决碳减排问题,同时金融机构可开发碳金融衍生品。在翟永平博士看来,碳中和需要全新的金融逻辑,也需要全新的金融机构,可以称之为“世界碳(中和)银行”,来对接各国碳交易市场和碳税体系,引导低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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