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巴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发布于 2021-09-28 07:49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提升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日前,巴中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巴中市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21年9月1日起,采取费用减免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为实行遗体火化和采取节地生态葬的逝者家庭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根据《意见》,巴中市从本月起开始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惠民对象为在巴中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进行遗体火化的下列人员:具有巴中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非巴中市户籍但在巴中市境内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驻巴部队现役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和经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无主遗体;在巴中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非巴中市户籍人员,与驻巴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全市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儿童,出生后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婴儿;遗体捐献者、人体器官捐献者;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惠民项目包括6项:20公里内遗体接运;三日内遗体冷藏存放;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一年内骨灰寄存;洁具袋、遗体常规消毒、卫生纸板等其他基本服务费;300元以内环保骨灰盒。以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仪馆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减免;如丧属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同时,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对在全市各公墓及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农村集中安葬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安葬逝者的,一次性给予奖补。
《意见》明确,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费用减免或补贴标准可由各地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和调整,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一次性奖补标准不得低于1500元。各县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可适当扩大惠民对象、惠民项目范围,明确惠民形式、政策标准等具体内容,确保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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