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问答来了!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发布于 2021-09-28 09: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以下统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调整,促进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性,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为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编写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问答》,供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参考。
Q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与原政策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与原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一是提高了制造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比例由75%提高到100%。
二是允许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允许企业10月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可以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三是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允许企业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四是增设优化简化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精简辅助账信息,调整优化操作口径,降低了填写难度。
Q
企业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用何种方式?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Q
2021年10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对哪个期间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按月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至9月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按季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至3季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Q
哪些行业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六类负面清单行业外,其他企业实际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均可在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Q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办理?
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Q
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有何具体规定?
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1.
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按项目计算还是统一计算问题
Q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是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还是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自2021年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2.
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的作用问题
Q
为什么要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调整后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按现行政策规定,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管理方式,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明确按每一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对于有多个研发项目的企业,其有的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过10%,不同研发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计算,让企业更多地享受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全部项目统一计算,不再分项目计算。
Q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该企业能否将符合政策规定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符合政策规定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Q
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企业出现季度亏损,该企业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将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在计算实际利润额前减除,减除后的余额为当期盈利额或亏损额,因此无论盈利企业还是亏损企业均可以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Q
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动漫企业的认定条件中均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研发活动,因此对上述几类企业实际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规定在10月份预缴时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Q
企业在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期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能否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Q
1.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优化简化问题
Q
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在哪些方面做了优化简化?
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一是简并辅助账样式;二是精简辅助账信息;三是调整优化操作口径。
2.
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是否继续使用问题
Q
《公告》实施以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发布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纳税人既可以选择使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继续选择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3.
企业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问题
Q
企业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吗?
纳税人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企业自行设计的辅助账样式,应当至少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以上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等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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