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2021年第4次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
发布于 2021-09-28 13:56
临淄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第4期(总第96期)
近期,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3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73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8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糕点10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23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12批次、饮料8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区齐陵林台饭庄使用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6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临淄雪域名珠餐饮店使用的小油菜,啶虫脒检出值为1.93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临淄区福客来餐饮经营店使用的鸡蛋,甲硝唑检出值为32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四)临淄区敬仲镇龙凤轩酒店使用的尖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07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临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临淄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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