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定西7村!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公示
发布于 2021-10-06 18:58
上方文字
为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综合各地自查初核情况,经认真复核,认为兰州市皋兰县石洞乡豆家庄村等100个村(社区)符合创建指导标准,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甘肃省泾川县王村镇墩台村等9个村因发生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问题,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现对拟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创建指导标准等方面的问题,请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实名反映问题者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公示对象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08:30-12:00,
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甘肃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举报电话:
0931—8960431
电子邮箱:
gsfzxc@126.com
通讯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邮政编码: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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