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读丨“单一窗口”加工贸易系统二十问
发布于 2021-10-0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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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不少企业存在着关于“单一窗口”加工贸易系统操作上的各种问题。今天小港就常见问题汇总如下供企业朋友参考。
首先,我们先了解何为“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接下来我们看看系统操作方面
有哪些常见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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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的规则是什么?
答: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2位为QD,表示核注清单,第3-6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7-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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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核注清单可对应多少份报关单?
答:一份核注清单对应一份报关。对于不涉证、不涉税贸易统计方式的简化报关手续,如:余料结转、销毁处置(未获得收入)、不作价设备结转等业务,只需申报核注清单,不需要再报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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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注清单生成的报关单,如何进行后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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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需在“单一窗口”操作核注清单修(撤销)申请,应如何操作?
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能修撤的情况:
(1)保税底账已核销;
(2) 海关有布控复核要求,办结相关手续前。
二、只能撤销不能修改的情况:
(1) 无需申报报关单或者对应报关单未申报;
(2) 清单已对碰;
(3)清单类型为“2-集中报关”、“4-简单加工”、“8-保税电商”、“9-一纳成品内销”;
(4) 深加工结转清单已核扣。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核注清单修改项目涉及保税底账备案数据的,应先变更保税底账数据;(2)修改后的核注清单不再重新生成报关单草稿和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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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注清单生成报关单时,备案号是如何对应的?
答:核注清单生成报关单时,根据表头中的“报关类型” 来生成报关单的备案号。如果是“对应报关”,则填写表头的手册编号;如果是“关联报关”,则填写关联手册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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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委托(金二)授权的顺序什么?
答:(1)企业间授权 ;(2)企业内授权。
即:经营单位/加工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步骤1的企业间授权。代理企业登录系统,进行步骤2的企业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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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委托授权(金二)的数据,是否会向海关进行发送?
答:(金二)加工贸易委托授权的数据,不向海关发送,仅保存在单一窗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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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权和操作权有什么区别?
答:操作权可以为委托方企业进行备案操作及代理报关操作。查询权仅能查看委托方备案数据及进行代理报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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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操作系统时,因操作失误,将授权记录删除了,应如何处理?
答:因为(金二)加工贸易委托授权的数据不向海关发送,故误删除了,再重新录入保存授权记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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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代理企业授了操作权,为何代理企业不能查询、操作账册数据?
答:该问题有以下两个原因:
(1)由于经营/加工单位只做了企业间授权,代理企业没有登录系统进行企业内授权的操作。
(2)授错了子系统。不能看到E账册就只去做加工贸易账册的权限。因为权限子系统包括:加工贸易手册、加工贸易账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管理、保税担保管理、保税货物流转、出境加工等。需要找经营/加工单位核实,手/账册是具体属于哪个子系统的,再到委托授权里,授予相应的权限。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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