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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1-10-10 11:42

10月9日,浙江丽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力争“十四五”丽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150万千瓦,其中市区(含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新增光伏发电20万千瓦。各县(市、区)“十四五”光伏发展目标如下。

同时文件明确,对丽水市区(含莲都区和丽水开发区)2021年、2022年、2023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莲都区或丽水开发区各承担50%。

原文件如下:

丽水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光伏应用发展和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我委代拟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委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lsfgwnyc@126.com。

2、传真:2091088。

3、通讯地址: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

4、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2091140。

附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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