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不符慢性病准入标准 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

发布于 2021-10-1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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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政策

万荣县汉薛镇汉薛村村民张会生,去年做完心脏搭桥手术以后,在万荣县人民医院办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诊疗手册,按照规定每个月买药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可是今年,张会生却不能享受这项政策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张会生说,去年自己被诊断为冠心病,和孩子商量以后,到西京医院去做了手术。

汉薛村村民  张会生

当时确诊是冠心病,动脉血管三根堵了两根,需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5月底手术做完,6月4号出院,总共下来花费了12万多元。回来以后,张会生就带着相关手续去报销医疗费用,同时办理了慢性病诊疗手册。

汉薛村村民  张会生

回来以后后续要吃药,吃药发这么一个本,国家有政策,可以在里面花500块钱,多余的部分要自己掏,不够的部分花不了的部分又归了国家。500块钱买到2021年5月份,5月份去买药的时候,人家通知要去万荣换一个新本,6月我到万荣换了新本,新本报销是210块钱,回来又买了一个月,就不能用了。

让张会生想不明白的是,一样的病,买一样的药,一样的按时缴纳医疗保险,报销为什么忽然就停止了呢?记者在万荣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了解到,冠心病虽然在享受范围内,但是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享受政策,并且每年医疗机构办证单位都会对享受人员进行病情检测,如果说不符合条件,就不能继续享受。

万荣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   王毅军

汉薛张师傅反映的这个问题,我们通过和医疗机构办证单位了解,他属于在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过程中间,发现他不符合慢性病准入标准,把他给停了,所以说他现在不能够享受慢性病待遇。

看来,张会生之所以享受不到慢性病的优惠政策,是因为他目前的病情不符合相关条件。

记者 /  董鹏斌     杨仰奎

编辑 /  薛晓云

责编 /  卫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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