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意见解读

发布于 2021-10-10 20:36

      要点:“要改单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推动照煤友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 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这一点特别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7-9月,国网辖区内大概有7000-8000万煤电机组主动停工检修,核心还是煤价上涨过快且电价无法顺导的原因。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电价体系,电价双轨制一部分采用基准电价, 电网按照各地区基准电价收购;部分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有中长期交易(年度、月度)
和现货市场市场化交易定价,我们简称为计划电和市场电,比例是4.5: 5.5。
      但是由于电力此前长期管制,且电价如果波动过大影响面较广,实质上市场电也不是完全的市场化定价,按照此前规定,市场电围绕计划电上下浮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2020年暂不上浮,2021年由于煤电企业亏损加大引发电力供给问题,自年中开始部分省份取消不得上浮的规定,但上浮比例基本不可超过10%。这次将上浮下浮比例改为均不得超过20%,在当前背景下就是实质性的涨电价,因为煤炭不会很快的大面积开采出来,因此缺电背景下,各地交易电价都会向”涨停板”20%靠拢,且这一条中还提到“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这意味着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点,计划电量将不复存在,煤电价格将由市场定价,在当前背景下,意味着低价电将不复存在。此外很重要的是,新能源电站发电量中目前大约80%对标的基准电价,这次基准电价并没有变化,另有20%是参与市场化交易,交易结果会对标火电交易,目前火电交易大概率直接打涨停板20%,新能源交易电量(20%)大概率也会打板,此外绿电交易已经表现出了针对燃煤电价的2-3分钱溢价,未来可能新能源溢价会更明显,因此新能源电站整体电价水平也会显著提升。同时本条还提出,居民、农业公益用电稳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阶段性实行优惠政策,还是一贯的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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