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姆巴佩越位争议 - 进球有效,判罚合理合规
发布于 2021-10-12 00:11
北京时间今天凌晨,法国2:1逆转西班牙夺得欧国联冠军,姆巴佩传射。其中,第79分钟姆巴佩为法国队反超比分的进球引发了巨大争议。我们先来回顾下这例决定性的进球:
通过视频、GIF以及传球瞬间的定格图可以看到,在特奥送出直塞时,姆巴佩疑似处在越位位置,而西班牙后卫埃里克·加西亚中途铲球,尽管改变了球的运行轨迹,球仍然是来到了姆巴佩的脚下,姆巴佩随即射门将比分反超。当值主裁英超名哨安东尼·泰勒在与当值VAR(斯图尔特·阿特韦尔)沟通后判罚进球有效。
据媒体的赛后采访报道,安东尼·泰勒在场上对此判罚的解释为:埃里克·加西亚有获得球权的意图,他的铲球碰到了球,属于“有意触球”,故姆巴佩不越位。这样的解释也遭到了球员、教练、媒体的一致抨击,认为泰勒根本不懂足球规则。
那么越位规则中对于守方球员“有意触球”是如何定义的?来看目前各项足球赛事所执行的2021/22《IFAB足球竞赛规则》第11章“越位”的原文:
翻译如下:
一名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该队员随后以如下方式参与了实际比赛,才被判罚越位犯规:
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后得球或触及球,从而干扰了比赛,或
干扰对方队员,包括:
- 通过明显阻挡对方队员视线,以妨碍对方队员处理球,或影响其处理球的能力,或
- 与对方队员争抢球,或
- 有明显的试图触及近处的来球的举动,且该举动影响了对方队员,或
- 做出影响对方队员处理球能力的明显举动。
在如下情况发生后触球或干扰对方球员:
- 球从球门柱、横梁、比赛官员或对方球员处反弹或折射过来。
- 球从任一对方球员有意救球后而来。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对方队员有意触球(包括故意手球)(任一对方队员救球除外)后得球,不被视为获得利益。
“救球”是指队员用手/臂以外(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的身体任何部位,阻止或试图阻止将要进入球门或极为接近球门的球。
简单来说,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对方球员碰到后得球,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对方球员有意触球(除救球外),不是越位获利,不应判罚越位犯规。
2. 对方球员救球(包括门将扑救),属于越位获利,应判罚越位犯规。
3. 对方球员被动触球、碰球(球打在守方球员身上反弹而来),属于越位获利,应判罚越位犯规。
“被动碰球”和“有意触球”还是较为容易区分的,可直接通过守方队员的主观意图和动作来判断,那么如何区分“有意触球”和“救球”这两种主动的接触皮球?“救球”(Save)指阻止或试图阻止将要进入球门或极为接近球门的球,注意关键词“将要进入球门”“极为接近球门”,例如门线救险或用身体挡出即将进入球门的球。
而守方球员人向球移动,在身体可控且有足够的时间、有选择的余地、有足够的空间和距离去处理球的情况下主动触球(Deliberately play),被视为“主动触球”,这种情况下进攻方则不属于越位犯规。
此类防守队员在“主动触球”后,球来到原本处于越位位置的攻方球员脚下,随后进球有效的经典案例有两个,一是俄罗斯世界杯德国与韩国的比赛中克罗斯的“乌龙助攻”,另一个则是17/18赛季英超联赛利物浦2:2热刺比赛中洛夫伦的“踢疵”导致球来到凯恩脚下,凯恩被卡里乌斯扑倒,裁判判罚点球。
利物浦2:2热刺,洛夫伦解围踢疵“助攻”凯恩造点
这个案例与今天姆巴佩的进球简直是如出一辙,洛夫伦和加西亚都有足够的处理球的空间,也有时间做出反应,也都做出了主动踢球的动作,但在碰到球后都没能取得对球的控制权,球反而是继续向前运行。所以,小编认为,根据规则判断,泰勒将加西亚的铲球视为“Deliberately play”是合理的。
最后,小编想说,世界上没有人比这帮欧足联精英裁判以及裁判监督们更懂规则,有资格执法这个级别赛事的裁判早就把规则理解的不能再透彻了,质疑他们“不懂规则”或者“滥用规则”真的没有意义,“阴谋论”更无从谈起。在无厘头质疑裁判的专业性之前,不妨我们自己先熟悉一下相关规则,再对判罚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迟。
投稿:caipanquan@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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