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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1-10-12 01:16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9月28日发表《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指出,2016年至2020年,约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居住证制度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农村居民在城乡之间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可以安稳留乡,有地种、有房住;可以踏实进城,能就业、有收入;可以返乡创业,有平台、有政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自2008年以来连续13年平稳下降,2020年为2.56∶1。
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
“农业转移人口”一词最早出现在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后在2010年中央部署经济工作时明确了“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特殊群体应运而生。工业化的发展与户籍制度的松动为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创造了就业条件与制度条件。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劳动效率与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加之不断深入的城乡一体化改革日渐打破城乡壁垒,使农民走出农田,走进城市成为可能。
农业转移人口向非农业产业和城镇转移
中国的现代化不单是工业的现代化,城镇的现代化,更是人口的现代化。其过程的实质是以农业人口进入城市为主要方式消灭城乡二元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进程。
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非农业产业和城镇转移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又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从世界各国发展的规律来看,农业人口进城务工,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生产、生活方式从农村转向城市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经之路。中国无疑也会经历相同的过程,但是因为城乡差距这一社会现状,农业转移人口必然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会遇到重重阻碍。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存在各类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改变其自身生产生活方式,进入城市、融入城市是我国城镇化乃至现代化的必然过程。农村转移人口退出农村,生产方式从农业生产转向工业和服务业,生活方式从农民转向市民,这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般规律,我国也不例外。
对全社会而言,一方面他们用勤劳的双手给城市发展注入无限活力,另一方面他们又因异于城市的理念与行为给城市生活带来巨大冲击。
对农业转移人口个人而言,融入的过程必然伴随着阵痛。他们要远离生养自己的亲人、土地和乡村。过去长期形成的人脉与社会关系因空间的割裂戛然而止。从小养成的道德与行为规范在现代化社会并不被完全认同。熟悉的人生轨迹也因离乡谋生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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