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有区别吗?
发布于 2021-10-12 07:54
很多小伙伴在为客户办理保险业务时,客户会对如何填写受益人一栏提出问题:选择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对出险后的保险理赔会有什么不同影响呢?
来,我们先看一个案例,乐乐和郑前签下了一份保单。
第二天,高高兴兴去公司交单,遇到了美美,美美让乐乐把投保单拿过来,介绍一下签单过程,顺便检查一下,投保单填写是否规范。
“我昨天同学聚会遇到了高中同学郑前,他提到妈妈马上要过生日了,想买份保险作为礼物送给妈妈,我就帮他现场办理了一份保险。
郑钱非常认可这一款保险,他自己之前也是购买的这款保险。”
美美逐行检查投保单,指尖移到投保单受益人处,奇怪的说:"唉,这一份保单,怎么写的是法定受益人呢?"
"哦,填写投保单时,郑前非常认真地询问了我,我向他建议受益人最好写自己,可填写到这里的时候,郑前接了一个电话,急着回公司开会,就随手勾了法定受益人。
我本来想提醒他来着,但是转念一想,郑前是独生子女,怎么写都一样,所以就没吱声了。”
“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差别可大了,否则受益人写法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保单受益人填写为指定受益人,将由指定受益人,按指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继承。”
“我给你讲讲吧。这次《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与现行继承法一致。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
《民法典》将现行继承法的代位继承范围,改至第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可以。
以郑前妈妈的这份保单为例,因为勾选的是法定受益人,那在发生理赔时,如果郑前和郑前爸爸都在世,就由他们各自继承50%。
如果郑前和郑前爸爸都不在世了,郑前也没有配偶,子女。则由郑前妈妈的哥哥,也就是郑前的舅舅继承,可郑前舅舅年轻时就因车祸去世了,留下一个独生女儿,所以这份理赔金,最终会由郑前舅舅的独生女儿继承。
“哦,那我明白了,我马上找郑前,重新填写投保单,指定受益人。”
“据悉,其实这次《民法典》拓宽继承人范围,对于我们来说,还有一个可以与客户沟通的点。”
“哦,还有啥?美美姐,你快说。”
“还记得你之前签单的刘老板刘太太吗?”
“记得,就是丁克的那一家。”
“接下来,刘老板刘太太没有孩子,他们年老以后,最有可能照顾他们的是谁?”
“听刘老板刘太太提起过,刘太太那边已经没有亲人了,他们一直都很喜欢刘老板哥哥的独生子小刘,将来也会有小刘照顾。”
“《民法典》继承人范围以前,像刘老板刘太太这种情况,在没有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只得将财产交给国家。
而现在,就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将财产传递给兄弟姐妹的子女。
一定程度上解决家族财富传承问题,同时将被继承人的侄、孙,纳入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也从法律层面上,鼓励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下次再跟刘老板刘太太的沟通时,你也可以跟他聊聊这个话题呢。”
“我明白了,谢谢美美姐。”
小结:
《民法典》将代位继承范围扩展至第二顺位继承,及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因此,指定受益人能够确保:保险理赔金给到客户真正想要托付的人。
在展业过程中,根据客户不同需求,为客户提出专业建议,赢得客户信任。
好了,今天的法商小故事就到这里。
更多保险干货和案例知识,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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