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杨司法所丨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 全面提升农村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能力
发布于 2021-10-12 11:35
基本情况
铁力市王杨乡建设村位于铁力市西13.5公里处,由中铁屯和林家围子两个相距3.5公里的自然屯组成,全村共有567户1804人,党员36人,耕地面积15000亩,主要作物以水稻种植为主,人均收入12196元。近年来,随着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战略的转移,农村矛盾纠纷不断变化和复杂,如何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多年来,在王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的职能,充分发挥了建设村公共法律服务室的作用,就地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取得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较好成效。2012年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17年荣获全国村民自治试点村、2019年获得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000年获得全国乡村振兴绿色水稻示范村和全省村庄绿化示范村等诸多荣誉。
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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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机关公共法律资源,为村民提供“一揽子化解”服务机制。建设村针对农村在生产经营、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种植养殖、农村宅基地、家庭婚姻、招商引资等生产生活中出现的越加复杂的矛盾,由司法所牵头,将派出所、土地管理所、乡综治综合服务中心、经管站等公共法律资源和管理部门,联合组成了一支法律监督指导组,形成了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同处理、依法处置、方便群众、及时快捷、优质高效的“一揽子化解”的公共法律服务。2019年,建设村宋桂华、宛波等9户村民,分别从不同角度发生了地块边界不清、耕地面积不准、土地确权不认可、春耕秋收从邻家耕地过往行人和车辆、相互之间发生辱骂等及其复杂的矛盾纠纷,并且都要去市里进行上访,在村公共法律服务室的组织下,经过法律监督指导组多方共同参与,通过13次沟通协调,把这个缠绕村里7年的纠纷,最终就地化解。近年来,建设村共接待农民各种矛盾纠纷560多起,就地化解540多起,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97%以上,从没有发生过到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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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排查,为村民提供“一扇门渠道”诉求表达。建设村成立了以村书记个人名字命名的王杨乡建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苏江工作室,实行村调委会每月一次、村调解员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确保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及时发现、提前介入;实施以村支部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成34个“十户一体”联管组,做到群防群治群管,;充分利用和发挥律师驻点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导,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土地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让农民只跑一地,使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大大提高了服务农民的效率和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近年来,建设村共提前介入排查出矛盾纠纷390多起,即防止了矛盾发生,又有效的保护了矛盾各方的利益,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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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综合惠民精准服务,为村民提供“一条龙专业化”社会互助。建设村时刻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室的优势和作用,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成立了由司法所、法援中心、专业律师、法律公证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开通了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五保户和特困户等弱势群体法律服务通道;深入招商企业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努力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良好风尚。通过“一条龙专业化”精准惠民系列服务,村民之间相处更加融洽、邻里之间更加和谐、干群之间更加紧密,全村处处焕发出了蓬勃生机和活力。近年来,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1000多次、为农民提供合同签订180多次、为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6次、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7次。
实践一次次证明,引导农民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切身权利、解决各种纠纷、就地化解矛盾的习惯,建设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在确实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民心中也更加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成效
通过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室平台作用,建设村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就地化解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
有效提升了村级平安建设整体水平
全村在生产经营、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种植养殖、农村宅基地、家庭婚姻、招商引资等未出现过大的矛盾纠纷,越级访、集体访等连续十多年没有发生,矛盾就地化解率达到98%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问题就地化解。
有效整合了公共管理资源
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力量显著增强,解决了由于条块分割、贯通分散、部门单打独奏、效率低下等瓶颈问题,实现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全程衔接、功能互补多元化解机制,构建了大调节工作格局。
畅通了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改变了工作方式由“围追堵截”向“主动深入”转变,实现了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地化解,既防止了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又大大拉近了干群之间、邻里之间、村民之间的距离,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增强。
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村群众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激发了社会活力,推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化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主办:铁力市司法局
监制:单晓秋
审核:郭宪秋
编辑:宁新然
供稿:王杨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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