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疗休养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10-13 09:28

☆ 一起来看看吧!☆
Q1:疗休养的条件是什么?
1.中华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国资委发文表彰的劳动模范、各类先进,国家能源集团(原神华集团)表彰的各类先进。
2.宁夏煤业公司级劳动模范、安全标兵、宁煤工匠、优秀区队长、十佳班组长、百优班组长。
3.2021年之前,地面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在35年(含35年)以上的男性职工,在30年(含30年)以上的女性职工。
2021年,地面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在30年(含30年)以上的男性职工,在28年(含28年)以上的女性职工。
4.2021年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式员工。
2009年以后参加过疗休养的职工不再安排,原则上优先安排荣誉高、工龄长、年龄大的职工。
Q2:哪些人能参加疗休养?
在职职工,参加疗休养人数,根据年度宁夏煤业公司职工疗休养指标定。
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活动。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后,职工直系亲属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费用自理。
Q3:疗休养地点?
海南三亚
Q4:2019年至2021年天长民爆公司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
2019年(16人):底燕林、许亚欣、尚建军、杨建国、赵克华、 马俊武、翁红旗、安金山、刘耀建、宋士宁、侯元山、王来保、 周文山、赵西有、易兰香、甄会良
2020年(7人):张淑栋、高来柱、孟宪民、尹忠、王泽杰、 刘相平、李利成
2021年(12人):赵 伟、楚建保、张春红、张俊鹏、赵子达、 车德红、肖文宁、牛斌、张广军、许红斌、赵建平、王爱霞

供稿、编 辑:吴艳茹
审 核:梁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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