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1-10-13 13:08

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服务供应商1名,负责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1个包,采购合格服务供应商1名,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提供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元。

二、咨询服务内容:

1、协助采购人办理前期项目立项事宜。

2、为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提供合理化方案建议。

3、为项目监理招标(采购)提供合理化方案建议。

4、为项目选择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提供合理化方案建议。

5、为项目财政送审提供咨询服务。

6、为项目施工代理机构比选提供合理化方案建议。

7、为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提供合理化方案建议。

8、为项目货物政府采购提供合理化方案建议。

9、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为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工作结束。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施工预算图送审合格后支付咨询服务金额(成交金额)的50%,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咨询服务金额(成交金额)的90%,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咨询服务金额(成交金额)的100%。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按照规定进行了报名。

六、服务质量要求:

1、委派不少于2名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熟悉工程项目各环节实施流程。专职人员中设置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工程招标代理从业资格印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书,且提供在本公司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成交供应商办公场所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或江阳区。(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服务过程中因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的时间和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报名时间及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②项目名称;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均加盖公章)。

3.报名不收取费用.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1、符合以上第五点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以上第六点服务质量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此项可不提供)

5、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6、报价单。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自行装订成册,1正1副,资料应进行密封,密封条上盖章,注明日期和单位全称

、报价相关事宜

1、报价单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咨询服务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不论报价结果如何,一切与报价有关的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比选办法

组织采购人单位人员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拆封,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21年 10 月 1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送达至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银带路10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其他事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存在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银带路10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0-2504755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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