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建闻|广州:符合条件者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万科、龙湖......

发布于 2021-10-13 22:16

要目

1.广州:符合条件者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2.合肥:“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

3.海南加强商办类项目监管 遏制商办项目变相改造“类住宅”

4.宁波:共有产权房份额家庭占6至8成 取证满10年后可上市转让

5.央行上海总部:截至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84万亿元

6.西安集中供地:四宗土地终止出让 最高起始价12.74亿元

7.东莞存量宅地163个、面积640公顷 属松山湖片区最多达42个

8.李强强辞去万科非执董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

9.龙湖前三季度合同销售2019.3亿元 完成年度目标65.14%

10.首开股份1~9月签约金额同比增长37.68%至930亿元

11.远洋资本收购新加坡大信商用信托管理公司70%股份

12.金科股份前9月销售额约1463亿元 同比微降0.75%

13.阳光城组织架构调整:朱荣斌负责经营管理 徐国宏晋升执行总裁

14.华侨城:钜盛华减持8047万股 减持均价9.34元/股

广州:符合条件者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7章36条,主要规范了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居住使用、运营管理、物业服务、违规处理等事项。

根据《办法》,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出现经济困难的,可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运营单位申请缓交或减免租金,经运营单位审核承租人家庭情况、有无住房使用违规记录、申请事由材料等后反馈处理,具体操作指引及办理流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另行制定和公布。

《办法》允许住房面积与申请家庭人口数相匹配,或自愿承诺接受低于家庭人口数对应面积标准房源的承租人之间协商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前应经运营单位审核并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住房互换指引及办理流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另行制定。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权不能转让、继承、赠与,若承租人去世,已办理登记的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居住至合同期满;共同居住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另行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进行轮候;共同居住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腾退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去世,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产权份额继续居住,不符合条件的或选择退出共有产权住房的,可以继承个人产权份额转让收益。

《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及共同居住人可以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或共有产权住房发生产权转移的,应当同时履行将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内的户籍迁出的义务,无处落户的,迁至区政府公共集体户口;拒不迁出的,运营单位或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人有权申请将其户籍迁至区政府公共集体户口。

《办法》指,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服务规范和服务满意度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运营单位每年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物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不满意度达到25%的,或者物业服务单位存在经营违规行为以及严重失职的,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予以解聘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合肥:“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

10月13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按照《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合肥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原则上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按不低于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10%确定,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住房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实施意见》强调,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主要包括实物供应和发放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供应,原则上不设收入线门槛。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比例不低于80%。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适当放宽面积标准。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实施意见》指出,合肥市将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支持合理利用闲置的公共设施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应当独立成栋、可封闭管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或不少于50套(间)。

《实施意见》提出,合肥市将完善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各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认定、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房源发布、准入退出、网签备案、租金缴纳等在线办理。对于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引导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运营管理,打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租住品质。

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最长不超过1年、押金不超过1个月。建立健全涵盖建设主体、运营管理单位、用人单位、承租对象等多主体的诚信档案,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单位的事前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对违法建设、改变用途、提高租金等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从严处罚。

海南加强商办类项目监管 遏制商办项目变相改造“类住宅”

10月12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遏制将商业、办公类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

《意见》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落实规划条件等要求,在土地供应时,应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规划条件、对赌条款等各项要求,并将其作为土地出让条件载入招拍挂交易文件。要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对赌协议签订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对未按照土地合同和对赌协议约定的条件进行建设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意见》提出,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及用地规划条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其中,建筑平面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形式。盥洗室、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阳台(含露台)及各类型管井、烟道、风井等应集中设置。不得预留、违规增设可作为住宅用途的排水、排污、排烟等管位(道)、孔洞。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图审、施工、联合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含精装修)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预留、违规增设可作为住宅用途配套设施的条件,不得违规增设结构梁、结构楼板、插层等。

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商办类项目房屋性质、最小销售面积等预售方案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预售管理要求的,严禁发放预售许可证。商办类项目可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宁波:共有产权房份额家庭占6至8成 取证满10年后可上市转让

10月12日,宁波住建局发布《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涵盖了共有产权住房概念定义、建设筹集模式、价格权属确定、供应对象范围,以及销售、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要求。

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为家庭无自有房屋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在产权份额和上市转让方面,其中规定,共有产权房份额由承购人与政府按比例共同持有,承购人购买份额原则上不低于60%、不高于8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让,承购人、代持机构按照各自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房款的相应部分,住房性质转为普通商品住房。

《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办法》还明确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房源筹建渠道方面:一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集中建设,二是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集中建设,三是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四是既有房源转用。

价格和权属方面: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共有产权住房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其中交付未满1年的市场销售价格,参考相近时期、相邻地段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备案平均价格;交付满1年的市场销售价格,可参照相近时期、相邻地段存量住房小区平均交易价格。

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承购人与政府按比例共同持有。承购人产权份额是承购人购买个人持有产权份额所付房款占共有产权住房总房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高于8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由政府指定机构代持。

上市转让方面: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让。承购人、代持机构按照各自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房款的相应部分,住房性质转为普通商品住房。

关于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对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4年、未满5年的共有产权住房,无其他住房的承购人可以按照原购房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对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含)的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则按照届时市场销售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并根据届时承购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有无其他住房等情况给予合理优惠。

关于回购承购人产权份额,综合考虑承购人及其配偶户口迁移他处、重大疾病救治需要筹集资金、购房抵押贷款合同违约被司法处置等突发情况,允许承购人申请代持机构按照原购房价格和届时市场销售价格中的低位价格回购。

《办法》还对承购人购买其他住房,以及承购人产权份额继承、离婚析产、夫妻加名等特殊情形处理进行了明确。

央行上海总部:截至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84万亿元

10月13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9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截至2021年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84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3.5%。从券种看,境外机构主要托管券种为国债,托管量为2.28万亿元,占比59.3%;其次是政策性金融债,托管量为1.08万亿元,占比28.0%。

2021年9月,新增12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9月末,共有991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其中494家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入市,703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06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约为9300亿元,日均交易量约为420亿元。

西安集中供地:四宗土地终止出让 最高起始价12.74亿元

10月12日,陕西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HX3-1-298、HY3-1-299、HY1-13-233号宗地使用权因故终止。

这并非西安第二次土地集中出让首次终止土地挂牌,2021年9月26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计划定于2021年10月14日拍卖出让的JK1-4-281号宗地使用权因故终止。

2021年9月8日,西安市第二次集中供地发布公告称土拍共分为两部分,其中28宗居住用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17宗居住用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共计3157.78亩,起始挂牌价合计316.7亿元。

此次被终止的三宗土地,起始挂牌价合计约30亿,起始亩单价最高829万元/亩。其中,HX3-1-298宗地位于鄠邑区五竹街办方家寨村、鄠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东,规划路以南,土地面积8.68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7,宗地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为1.3万元/平方米。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0.81亿元,最高限价12.42亿元。

HY3-1-299宗地地面积为164.366亩,其中居住122.422亩、商业41.944亩,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容积率不大于2.8,宗地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为1.35万元/平方米。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2.74亿元,最高限价14.64亿元;HY1-13-233宗地位于鄠邑区甘亭街办东城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陕西亿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以南,土地面积为109.68亩,其中居住用地99.707亩、商务用地9.974亩,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7、商务用地容积率为3.5,宗地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为1.1万元/平方米。地块挂牌起始价为6.78亿元,最高限价7.79亿元。

东莞存量宅地163个、面积640公顷 属松山湖片区最多达42个

10月12日,东莞自然资源局发布《东莞市存量住宅用地项目信息》,数据显示,东莞目前项目总数为163个,存量住宅用地总面积为640公顷。

其中,未动工土地面积221.92公顷,已动工未竣工土地面积为418.13公顷,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为223.76公顷。

在东莞此次发布的存量住宅用地项目中,松山湖片区存量项目最多、达42个,土地面积超107万平方米,还未销售的土地面积37.6万平方米。此外,公布的其他存量项目中,城区片区有28个、临深片区25个、滨海片区22个、水乡片区26个、东部片区20个。

李强强辞去万科非执董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

10月1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非执行董事李强强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强强因工作变动申请辞任万科非执行董事职务。李强强于辞任后亦不再担任万科审计委员会成员或公司任何职务。

万科董事会注意到,李强强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惟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1条所规定至少三名成员的最低人数。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及第3.23条,于2021年10月12日起计三个月内作出有关委任填补该等空缺,以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资料显示,李强强,1977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先生于1998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李先生曾在深圳市司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华集团公司工作;2008年4月-2019年12月,历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一部高级主管、企业一部副部长、科技园区部部长;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龙湖前三季度合同销售2019.3亿元 完成年度目标65.14%

10月12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9月未经审核营运数据。截至2021年9月末该集团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2019.3亿元,合同销售面积1183.0万平方米,分别同比上涨8.37%和7.68%。龙湖集团2021年销售目标3100亿元,目前已完成65.14%。

9月单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202.0亿元,合同销售面积126.1万平方米,分别同比下滑32.76和28.56%。各区域单月合同销售金额中,西部45.5亿元,环渤海47.4亿元,长三角36.9亿元,华南41.9亿元,华中30.3亿元。

9月以来,龙湖集团单月内在南京、杭州、北京、苏州、武汉5座城市开业了5座商业项目。截至目前,龙湖商业已进入全国28座城市,累计开业商场达59座。今年上半年,龙湖商业已开业商场建筑面积524万平方米,整体出租率97.8%,实现租金收入37.1亿元,同比增长达18.5%。

首开股份1~9月签约金额同比增长37.68%至930亿元

10月12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9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2021年9月份,首开股份共实现签约面积26.34万平方米,签约金额79.36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17.39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48.07亿元。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8.95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31.29亿元。

2021年1~9月份,首开股份共实现签约面积296.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33%;签约金额930.01亿元,同比增长37.68%。

新增土地储备方面,以20.4亿元成都市2021-04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出让面积82312.5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64624.00平方米;以16亿元竞得成都市2021-04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出让面积82467.4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25597.00平方米;以7.55亿元竞得南京市NO.2021G7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出让面积29505.44平方米,容积率1.0以上,1.2以下(含)。

远洋资本收购新加坡大信商用信托管理公司70%股份

DRT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地产信托,其资产均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自2017年IPO以来,资产管理规模扩展至上市时的近3倍。

DRT目前主营业务是在大中华区(内地、香港和澳门)范围内投资、开发和持有可产生租金收入的商业地产项目,主要侧重点为购物中心。目前持有位于中山、珠海、佛山的7个购物中心,兼具成熟型、增长型零售物业。

金科股份前9月销售额约1463亿元 同比微降0.75%

10月12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1年9月销售情况。2021年9月,金科股份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52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91万平方米。此外,金科表示,为落实“一稳二降三提升”经营策略,公司于本月开展专项车位去库存工作,本月实现车位销售金额约12亿元,车位销售面积约58万平方米。

2021年1~9月,金科股份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463亿元,同比减少0.75%;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46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81%。

10月8日,金科股份发布消息称,中秋国庆十天假日期间,金科股份销售金额达130亿元,同比增50%。前三季度实现销售回款1398亿元,回款率超95%。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金科实现营业收入439.73亿元,同比增45.10%;实现净利润48.66亿元,同比增14.26%。

阳光城组织架构调整:朱荣斌负责经营管理 徐国宏晋升执行总裁

10月13日消息,阳光城集团正在通过新一轮组织架构升级来强化精细化管理。阳光城执行董事长兼总裁朱荣斌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董事会战略管理、重大决策管理、部署公司新赛道的研究及拓展工作;原集团副总裁兼福建大区总裁徐国宏,晋升为集团执行总裁,具体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同时兼任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向集团执行董事长兼总裁朱荣斌汇报。

此外,原集团CFO陈霓晋升为集团执行副总裁;原集团副总裁兼浙江大区总裁李晓冬,晋升为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浙江大区总裁;原集团副总裁兼上海大区总裁江河,晋升为集团执行副总裁兼上海大区总裁;任命张坚为福建大区总裁,全面负责福建大区各项管理工作。

结合阳光城的实际情况,阳光城任命徐国宏为执行总裁,协助朱荣斌处理日常事务,夯实精细化管理,稳固传统地产业务基本盘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据称,未来,朱荣斌将重心转移到: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包括公司重大投资的决策、重难点项目的攻坚、区域公司重大问题的解决;旧改、资产运营、大宗标的对外合作等;部署研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探索公司发展新赛道:如以绿色智慧家为基础的绿色科技、城市更新、养老等。

华侨城:钜盛华减持8047万股 减持均价9.34元/股

10月12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华侨城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华侨城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4亿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10月12日,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发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钜盛华减持8047.37万股,减持均价9.34元/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98%。

钜盛华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1.1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1.43%,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3700.0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45%;前海人寿-海利年年没有发生变化。


来源:新华网、观点地产网等

主编:周丽   

运营策划:周娜

新媒体编辑:牛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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