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登记小Tips(文末免费送参考模板)

发布于 2021-01-19 23:26

作者/彦忱

排版/彦忱

文章字数/1194字

小案例


小C为入职某单位的设计总监职位,在面试时虚构了自己在原单位为设计高级经理,入职后单位领导发现小C无法胜任设计总监职位,提交的设计成果质量较差、根本不能投入使用,于是该单位进行了背景调查后发现,小C在原单位仅仅是设计助理。

该单位感觉自己受到了欺诈,于是单方解除了与小C的劳动合同,小C不服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中,该单位向仲裁庭提交了小C的应聘登记表,上面由小C亲笔书写在上家单位任设计高级经理一职。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C的劳动仲裁申请。

01


法律规范层面


应聘登记表又叫应聘申请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看到用人单位的招聘启事后,认为自己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而向用人单位提出应聘请求,其法律性质属于要约

其作用有二:

一、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途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由此可见,应聘登记表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途径,也是用人单位固定劳动者主体资格、能力、工作经历等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判断该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二、证明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手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如本文案例,小C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02


成本权衡层面


用人单位怠于行使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知情权,在劳动者欺诈应聘时,可能导致之后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诚信行为;贸然解雇的,则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从而陷入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不利境地。

03


工具管理层面


1、应聘登记表应当包括与单位决定录用有关的所有信息,比如学历、工作履历、从业经历、从业资格、培训经历、健康情况等;其中工作履历应当详细记载用人单位名称、职位、起止时间和离职原因。

2、对员工口头叙述的内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应当补充记载,比如获得专利、国外深造经历、学术论文发表等。

3、应聘登记表应当列明员工提供证书的清单和编号。

4、为了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应当在应聘登记表中设置承诺条款并由员工亲笔签名,写明劳动者“知晓应聘登记表记载事实为公司决定录用的唯一依据,保证所提供的信息不存在造成公司误解,也不存在任何程度的虚假陈述,否则将视为欺诈,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说明

1、此次为劳动法专题第二季,以用人单位为视角展开论述,内容相对偏向实务操作,写作中也尽量保持“法律+成本+工具”的形式。

2、本季预计有十个项目,本篇为第一项目“招聘管理”中的第三篇。

3、此次专题由小法师郭彦忱独立完成,若有意见或建议请批评指正,也可添加下图微信,进行交流。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