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建造师队伍的现状解读与优化

发布于 2021-10-16 16:25

从2002年开始,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开始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工程项目经理作为工作岗位而不再是执业资格,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从我国实行建造师制度以来,大量的实践表明,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设立这道“门槛”,对建筑市场的人才规范、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都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同时,实行建造师制度也有利于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使我国的执业工程技术人员更好地进入国际市场。

但被调研企业普遍反映,建造师考核制度的严重缺失对企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方面,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率跟不上建设规模的增长速度,也满足不了企业不断壮大的正常需求;

另一方面,现在建筑市场的流行趋势是招标方不论招标项目的性质如何、工程量的大小、工程造价的高低、工期的长短,基本都要求项目经理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现有的建造师队伍更显得人才紧缺。

调研中,据某企业透露,有一次分公司极有希望中标一个500多万元的项目,但业主提出项目经理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的附加条件,而公司所有拥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都在其他项目上,所以无奈只好放弃了该项目。

因为建造师队伍,特别是一级建造师的人才紧缺,同时由于建造师资格是通过考试途径通过的,所以在建造师队伍中逐渐滋生出了这样一批人:他们所学专业并不符合建造师的条件,也未从事过建筑工程方面的工作,但他们却因为考试合格而获得了执业证书,

他们就有了将证书租借、挂靠到有需求的企业的条件。企业资质就位或资质保级升级的需求,以及企业在工程招投标中对一级建造师的盲目需求,也给这批人“创造”了极大的市场空间。

他们将证书租借或挂靠在非供职服务的企业,收取“租金”,每证一年可收入近万元至几万元。《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出借证书牟利有处罚规定,但执行力度不强。

这种状况不论对建造师队伍的未来发展,还是对建筑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甚至对建设项目的产品质量和公共安全都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另外,在建筑企业中还有一种两极分化的怪异现象:有一批人,他们年纪轻、学历高、文化水平高,考取执业资格证书易如反掌,但他们缺少或完全没有任何的施工经验和工作能力,不能直接“挂帅”;

另有一批人,他们执业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是公司的业务骨干,但因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低,很难考取资格证书,特别是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所以很多建筑企业都遭受着“有证的干不了事,干得了事的没有证”的尴尬境遇。于是,“一级的挂名”、“执行经理挂名”成为行业潜规则。这样的状况既不利于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人才队伍培养,也为企业管理埋下了隐患。

建造师队伍中,另有一批人更是有苦难言。他们就是那些只有临时执业证的建造师。在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时,通过考核获得建造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数量和比例非常有限。

经过业界人士的极力呼吁,原建设部对那些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采取了办理临时执业证书的做法,让其可以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此举受到了广大建筑企业的欢迎。

2008,原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

“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经建设部批准后,委托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者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于2013年2月27日废止。”

过渡期满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和建设需要,仍然沿用了6年之久,直至2019年7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又发了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通知规定,临时建造师证书于2019年12月31日截至。也就是说,眼下过渡期已期满,这批人将何去何从?如果不能妥善安排,不仅会影响到这批人的个人前途,更会对其所属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

据调研组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这些拥有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相关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建筑企业的骨干力量,大多数人都担任着项目经理一职,承担着企业很大一部分的业务量,特别是一些争创国优、鲁班奖等重点工程。

同时,他们还担负着企业传、帮、带的重要职责,在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平均年龄50多岁、从事建筑施工30余年、文化水平较低的这批敢啃硬骨头的企业领军人物来说,任何规模大、工期紧、难度大、工艺复杂的工程项目都难不倒他们,

但让他们将平时干惯的活用准确的文字陈述出来则无异于“让张飞绣花”。如果因此而终止他们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将不可估量。

在调研中,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建筑企业,也从自身建造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缺失做了自我反省,他们认为影响建造师队伍建设的关键是,企业对建造师资格取得者的态度和待遇有问题。

受社会发展的影响,现今的企业员工对自己的薪酬待遇问题要求较高,特别是一些知识型、技术型员工,而在本企业内部这种诉求并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

将建造师执业证书外挂于其他单位,按年获取使用费用,这些费用的收入远比在本企业收入高,这就造成了本企业个别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将证书外挂,造成了所谓的“人证分离”现象的产生。

同时,在员工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的过程中,企业也没有任何教育和培训措施。在部分企业内部,考取建造师是参评工程系列职称的硬性条件之一,但出于对考证的困难程度与获利之间的利益权衡,有些人干脆放弃了考证。

某些企业在观念上的落后,对待建造师队伍建设的消极态度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造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可见,企业转变思想,与时俱进,切实建设好一支高质量的建造师队伍仍是任重道远。

【每日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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