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地任免一批干部,包括副县长、局长等

发布于 2021-10-16 17:43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亮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波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

刘杰同志为道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周爽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唐寅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雷坤行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张能锐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娄立峰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明同志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龙康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龙驹同志

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赵龙驹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龙驹同志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毕云开同志

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毕云开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

毕云开同志辞去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请求,报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欧光洪为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跃为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平为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黄清元的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勇的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欧光洪为黎平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清元的黎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韦卫敏的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银的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帆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免去:

杨晓阳的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4日黎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龙君宽为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姜启武的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东山的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来源:黎平县人大、仡佬道真)


编辑:成桂红

统筹:晏海艳

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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