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出台!无锡买房购房补贴新变化

发布于 2021-10-17 08:18

根据《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 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为进一步集聚优秀大学生来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支持对象和范围

本办法中的优秀大学生包括下列对象:

1、毕业2年内、在锡就业创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生,须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在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成功结项出站2年内、留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3、毕业2年内、在锡就业创业,且经教育部认定本科及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

4、毕业2年内、在锡工作,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政策措施

1、鼓励海外优秀留学生来锡就业。对在锡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引进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上述高校原则上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以年度“锡引”工程引才公告为准)的海外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由所在单位在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下同)1年及以上,由本人申请,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在锡自费租赁住房生活的,由本人申请,每月给予本科800元、硕士1000元、博士15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在锡工作满1年后,本人在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由本人申请,给予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2、其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锡就业、自费租赁住房生活的,在其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给予以下支持:

(1)对在锡企业和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引进的本科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由所在单位连续在锡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为期2年的租房补贴支持,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

(2)毕业研究生到在锡企业、科研院所、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工作,由所在单位连续在锡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为期2年的租房补贴支持,标准为硕士每月1000元、博士每月1500元;在锡工作满1年后,本人在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博士毕业生,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3、在锡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由所创办企业缴纳社保的大学生,可对应上述标准享受租房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4、鼓励在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高层次人才结项出站后留锡在企业、科研院所单位工作,工作满1年后,本人在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5、积极组织举办各类研究生招聘对接、科研实践、项目合作等活动,对应邀来锡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在校研究生,按往返一次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交通补贴。对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活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