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胎补贴政策
发布于 2021-10-1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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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国家就颁布了计划生育政策,原因是由于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太快了,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所以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到了近几年,由于经济的增长,国家鼓励生二胎,因此又颁布了二胎政策,那么天津二胎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天津二胎政策
目前为止,2017年天津二胎新政策还未有新改变,仍以2016年天津二胎新政策为准。若有更改变化,届时会更新内容。
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2016年1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天津市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有如下规定:
第十五条 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
(一)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 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天津单独二胎新政策
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2月14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天津单独二胎最新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被批准生育二孩的夫妻需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4年以上。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和产假。
天津二胎新政策明确,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五)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六)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七)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由此可见,天津的二胎政策还是比较特殊的,在2014年的时候天津就单独颁布的二胎政策,这也许是因为天津的人口短缺,人口老龄化,人口增长慢的原因,所以国家在一四年的时候在天津就颁布的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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