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新债券交易规则主要有哪些调整?(一)
发布于 2021-10-18 15:08
为加强债券二级市场建设,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上交所按照股债分离总体思路启动建设新债券交易系统,并同步修订债券交易规则,优化债券交易机制,以建立独立的债券交易系统和规则体系。
目前,新债券交易系统建设已进入市场就绪准备阶段。预计2021年10月上线,那么新规则都有哪些调整呢?
新规则实施后,债券各项业务的交易时间、交易数量单位、价格单位、有效价格申报范围、临时停牌、债券非交易业务等均有所调整,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的安排更加灵活,债券行情更加整合与丰富。其中,主要的调整如下:
交易时间延长同样适用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信用保护工具等业务。夜盘交易初期仅适用现券交易。
出入库申报时间延长到15:30。通过固收平台进行的债券非交易业务时间提前至9:00开始,延长到15:30结束。
不再采用“手”作为债券交易数量单位,改为直接采用千元发行面额。
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现券交易申报数量调整为10万元面额或者其整数倍;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数量从10万元面额调减为1000元面额或者其整数倍。
采用询价成交方式的,现券(不含ABS)交易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万元面额,且为1000元面额的整数倍;
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债券现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从0.01元调整为0.001元。
采用其他成交方式的,债券现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从0.001元调整为0.0001元,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交易所业务通知为准。】
文章来源:上交所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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