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报名费退费公告

发布于 2021-04-09 10:20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 2021届、2020届毕业生及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人员报名费退费的公告

  我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工作已结束。按照《简章》要求,现就本次考试报名费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时间及地点

  符合退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4月12日到4月16日的工作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招聘单位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退费对象及所需材料

  (一)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0年、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1份;

  4.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见附件2)

  (二)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3),该审批表须由相关单位审核确认;

  3. 《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1份。

  三、退费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退费资格审核后,收款单位将在6月底前,将报考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

  四、其他事项

  1. 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2.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附件1:减免考务费资格审核信息表

附件2:《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附件3:《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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