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水利局为明河水业颁发“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题字牌匾

发布于 2022-05-1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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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下午,潍坊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辉同志带队一行五人来山东明河水业有限公司颁发“水利部二0二一年度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题字牌匾,市委常委、副市长窦海燕,市监察委员会、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授牌前王辉局长组织活动参与人员及水务集团、明河水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座谈,王辉局长详细了解了我市农村供水情况及企业面临的困难,并对我市农村供水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王辉强调,一要做好供水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结合实际细化年度目标任务;二要压实日常监管工作职责,严控供水水质;三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统筹城乡供水,保障企业稳健运行。

       山东明河水业有限公司被授予“全国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称号,标志着水厂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已处于全国农村供水水厂的最高水平。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全体参与创建、管理的同仁的不懈努力,下步,明河水业将以此荣誉为新起点,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再立新功!


供      稿:明河水业

编辑发布:宣传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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