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 | 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之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发布于 2022-05-18 14:44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
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宣传系列活动的第十二课来啦
今天继续带您了解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
一起看!


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有关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56号)。



申请对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所需资料

(一)《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失业保险金记录卡》复印件;

(四)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个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失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注册地属西安市的,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县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再到失业保险待发放机构申请资金拨付。

(二)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注册地属西安市以外的,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向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再到失业保险待发放机构申请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29-82284230、82284239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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