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上海市学生联合会2022-2023学年度驻会执行主席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5-18 16:15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实行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市学联秘书处将于近期启动2022-2023学年度驻会执行主席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候选条件

1. 曾经或正在担任所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其中,本、专科生应为2019级或2020级,研究生应为2022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2. 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良好的品质和责任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够坚持爱国、励志、求真、力行;

3. 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满足保送研究生条件者优先考虑;

4. 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 能够全时参加市学联日常工作,原则上驻会须休学一年,驻会期间不参加学校的课程学习;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休学,驻会一年时间将不计算工龄。驻会期间不再承担所在高校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选拔程序

1. 自主报名。有意愿的大学生在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基础上,向所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申请报名。

2. 学校推荐。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通知要求,在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充分酝酿并报校党委同意的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连续两年已当选执行主席的单位,原则上第三年不建议推荐候选人报名。请于5月2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不超过1500字的个人申请材料发送至市学联秘书处电子邮箱。

3. 遴选考察。市学联秘书处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

4. 组织考察。团市委组织部、市学联秘书处将对通过遴选考察的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5. 实习考察。通过遴选考察和组织考察的候选人,须参加市学联秘书处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工作。市学联将根据候选人实习期表现,差额确定最终人选。

6. 下发通知。候选人经各项考察合格后,报请团市委同意,由团市委组织部、市学联秘书处下发报到通知,8月下旬报到。


相关待遇

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在驻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毕业参加工作的初期工资或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补贴,同时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驻会期满,仍回原学校继续学习。办理休学的驻会执行主席的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向前计算一年(驻会一年时间计算工龄)。

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是学联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驻会工作是培养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途径。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应本着对共青团、学联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的推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市学联秘书处联系。

电子邮箱:shanghaixuelian@126.com


编辑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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