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卫健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宣传
发布于 2022-05-18 16:32
江城县卫健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宣传
Q1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
补贴对象: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
补贴标准:离婚、丧偶500元/人;初婚1000元/户
补贴周期:一次性补助
Q2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补贴对象: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补贴标准:5000元∕户;离婚的单亲家庭2500元∕人;丧偶的单亲家庭5000元∕人
补贴周期:一次性补助
Q3
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
补贴对象: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
补贴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60元/年;初中:260元/年;2、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1000元;3、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1200元;4、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2000元
补贴周期:义务教育阶段每年补助,升学奖学金按当年考取补助
Q4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
补贴对象: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
补贴标准:5元/月/人
补贴周期:按年补助
Q5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
补贴对象:1、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2、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3、农村双女户父母;4、特殊家庭
补贴标准:特殊家庭全额补助,其余180元/人
补贴周期:按年补助
Q6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补贴对象:1、本人户籍为农村居民(含半边户);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无违法多生育行为;4、现只有一个孩子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5、年满60周岁;本人或配偶必须有生育史。
补贴标准:独生子960元/人/年;独生女1080元/人/年
补贴周期:按年补助
Q7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
补贴对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补贴标准:独生子女死亡:5400元∕人/年;伤残:4200元∕人/年。
补贴周期:按年补助
Q8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其它家庭)
补贴对象: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2.经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医学会);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补贴标准:对计划生育手术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2400元/年)的扶助金;对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00元(3600元/年)的扶助金;对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400元(4800元/年)的扶助金。
补贴周期:按年补助
Q9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补贴对象:独生子女户、双女户
补贴标准:3000元/户
补贴周期:按年补助
备注:2022年取消
申报程序: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申请表——村级计生宣传员收集申报人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证明、一卡通账号)材料——乡镇计生办初审——县卫健局审核
排版 | 贾达焦
审核 | 刘文波 刀莉
联系:0879-37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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