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快讯——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增补的初审公示
发布于 2022-05-18 18:06
为保证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质量,保障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依照统一评审标准对申请增补入册的机构按照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以下25家机构进入我市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初审名册,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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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十天(自2022年5月18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止),公示期内,对编入初审名册的机构有异议的,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5号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法官 赵法官
电话:0518-8529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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