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微信和支付宝收款的4大风险,需警惕!

发布于 2022-05-18 23:29

,"中诺企服"


很多老板认为,既然个人账户被监管的那么严,那我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就不会被税务局稽查了。事实上,用微信支付宝收款也存在被稽查的风险,小编今天就跟大家讲一讲微信支付宝收款的4大风险吧!



一、增值税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原因包括: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


原因:通过微信收取货款,支付货款的记录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

后果: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且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


(1)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是买发票,被认定为“偷税”


(2)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用微信、支付宝发红包也会涉及个税问题。(“个人取得网络红包的不同情形”根据最后的“领取方式”查看)

四、企业管理风险

经常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风险。

此外,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因此,希望各位老板不要心存侥幸,避免给企业带来被稽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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