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

发布于 2022-05-19 12:49


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
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大学本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大城县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1.贫困残疾研究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6000元。
2.贫困残疾本科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5000元。
3.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级一次性资助3000元。
4、贫困残疾大专生由县本级一次性资助3000元。
5、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专生由县本级一次性资助2000元。
二、提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5.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三、申报程序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申请材料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经县残联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公示一周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待资金下拨后,及时拨入残疾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来源 ▏大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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