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透明时代“藏钱”方案已失灵!
发布于 2022-05-19 20:23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个人和企业通过离岸架构将资产以及利润隐藏起来,使之游离于税务机关的范围视野,达到避税和资产保护的目的。这些支持离岸架构设立和运作的司法管辖区被称为“租税天堂”。从国际法角度说,这些主权国家或者地区都有权制定本国的公司法、税法、商业银行法、信托法等国内法。个人和跨国企业利用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争取利润最大化。而各主权国家(司法管辖区)之间信息交流,司法协助等方面存在天然的障碍,非居民个人或者企业可以通过一定的架构涉及或者不完全披露信息的方式逃避其在经济交易发生地或者个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应遵守的法定义务(主要是税务义务)。
“租税天堂”一方面是一种法律实体,对于非居民实行零税或者低税政策,另一方面,“租税天堂”通过银行保密法、允许设立所有权和用途不明的实体(如信托、基金会),以及宽松的执法环境,对于非居民公司注册信息不予登记记录,使得与其他国家的涉税信息交换无法实现。通过信托、多层架构等方式令受益人难以识别。“租税天堂”为国际逃避税、洗钱等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钱就这样被藏起来了!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以G20国家为代表的各国政府在税务情报交换以及反避税等方面开启了合作,“租税天堂”的保密性开始打破。在OECD的主导下,《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BEPS多边公约》)相继推出或修订,提高了国际涉税信息的透明度。其中CRS框架下的税务情报是以个人涉税信息为核心,成员国需就涉税信息进行无涉税理由的主动交换。为打击国际逃避税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以及指引。
与此同时,各国陆续推出“受益人识别”相关立法和措施,G20,OECD各成员国(含租税天堂国家或者地区)也将国际条约本地化,制定了同国际接轨的本国法,例如香港的实际控制人登记制度,BVI的经济实质法案等)。
此外,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已经推动实现了反洗钱规则的国际化,FATF制定的反洗钱标准和规则成为了各国金融机构确定客户是否能够开设银行账户,已经开设的银行账户是否会被关闭的工作参考。部分国家已经将逃避税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随着数字货币的发展,OECD也在逐步研究新的规则堵塞因新科技带来的税收征管漏洞。从长远来看,藏钱方案已经逐步失灵,一张全球范围内税务透明化大网已经织好!
参考资料:
1. 《钱是如何被藏起来的》 罗内帕兰、 理查德墨菲 、克里斯蒂安肖瓦尼奥著, 李芳龄译, 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
2.《税务透明时代下的家族财富传承》 杨后鲁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
3.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2594306/n2594321/index.html国家税务总局CRS专题网站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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