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到新公司幵始上班,应当从什么时间幵始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于 2022-05-20 08:53
员工到新公司幵始上班,应当从什么时间幵始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确立,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关系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样,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此可见,员工到新公司开始上班,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一开始上班至上班一个月内。用人单位自劳动者上班一个月后至不满一年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刚刚登录小哥的法律咨询后台,看到大家因为疫情问公司裁员赔偿、公司不开工资、被调岗降薪等问题比较多,感觉今年的就业形势不太乐观,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均不容易。
作为普通的劳动者,我觉得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内容,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果大家涉及到这些方面的问题,通过查找我下面推荐的依据,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
规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
理论知识拓展:
1、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
2、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
3、规章分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叫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叫部门规章。省级及以下政府没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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