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新“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即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发布于 2022-05-20 08:54
根据国家发改委信息,《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已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从办法内容来看,本次调整主要增加了电力用户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要求、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奖惩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电力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要求、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主要的变化内容包括:
1、电力用户是其产权内配用电系统和设备可靠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好配用电系统和设备的配置与运行维护。
2、鼓励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充分应用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成果,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3、推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
4、负荷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2-5%,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 10%左右。
5、应当加强线路带电作业、无人机巡检、设备状态监测等先进技术应用,优化输变电设备运维检修模式。
6、供电企业应当开展综合停电和配电网故障快速抢修复电管理,推广不停电作业和配电自动化等技术,减少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
7、电力用户配用电设备危及系统安全时,应当立即检修或者停用。因用户原因导致电力企业无法向其他用户正常供电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8、地方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当确定重要电力用户名单,重点电力用户应当按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容量应当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9、网络安全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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