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HJ 1226-2021解读!
发布于 2022-05-20 10:4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了新的标准《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该标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6年4月26日批准发布的《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那么,新标准《HJ 1226-2021》与旧标准《GB/T 16489-1996》相比,有哪些变化呢?
变更适用范围
旧标准《GB/T 16489-1996》的适用范围是“地面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硫化物的测定”,而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测定”。可以见到,相比于旧标准而言,新标准首先是将地面水的描述更改为了和其他环境标准中描述相同的地表水,和其他标准的表达形式取得了统一,然后,新标准还增加了海水作为新的适用范围。这也意味着新的标准可以应用在更加广泛的领域之中。
调整检出限
旧标准《GB/T 16489-1996》的方法检出限描述为“试料体积为100mL,使用光程为1cm的比色皿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05mg/L”。而在新标准《HJ 1226-2021》中,描述为“当取样体积为200mL,使用10mm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mg/L;使用30mm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0.003 mg/L,测定下限为 0.012 mg/L”。新标准的方法检出限更改了取样量以满足新的前处理要求,并且根据实验室不同的情况,有着两种不同的比色皿光程,满足了不同实验室的需要,并且在30mm光程比色皿的条件下,检出限比起旧标准有所降低,体现了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提升,可以满足更低的检出限和限制需求。
删除沉淀分离法
旧标准《GB/T 16489-1996》中的沉淀分离法已不适合现在的检测需求,在新标准中删去了这一前处理方法。
增加前处理方法
新标准中采用的“酸化-蒸馏-吸收”的前处理方法,适用于标准中提到的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硫化物测定,操作易于上手,符合实验室实际检测的需要。实验室可以采取这种前处理方式对样品进行处理。
增加“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环节
对于实验室来说,质量控制水平是实验室能力的最直接体现。旧标准《GB/T 16489-1996》中,对于硫化物测定相关的质量控制指标和参数是空白状态。因为标准中没有质控指标的要求,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参数是根据实验室自身能力进行方法验证后制定相关的质量控制参数,难免存在质控过于粗放的问题。而新标准《HJ 1226-2021》新增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环节,规定样品测定所需的质控措施,包括全程序空白样品和实验室空白样品、标准曲线相关系数的相关要求、平行双样和基体加标样品,并且规定了这些质控措施的质控水平。让实验室有明确的信息来进行日常实验的质控措施,并根据质控指标及时反馈实验室的做样水平。
增加“废物处置”环节
新标准《HJ 1226-2021》明确了实验废物的处理方式,需要将实验产生的废物分类管理,集中保管,并依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SUMMARY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作为一个新发布的标准,对比迄今已经有20多年历史的旧标准《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无论是标准的详细程度上,还是可操作性上,都远比旧标准更加优秀,前处理方式的增加也让实验室有了更多选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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